贵港市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一起道路工程勘察投标行政处罚的通报
****关于对一起道路工程勘察投标行政处罚的通报
2024-11-29 11:46
各有关单位: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B101.53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地矿****公司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取消地矿****公司一年七个月在**市**区辖区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处罚款壹万壹仟玖佰壹拾伍元柒角伍分;依****设计院有限公司一年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市**区辖区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处罚款壹万壹仟玖佰壹拾伍元柒角伍分;依法取消**核鹰勘测****公司一年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市**区辖区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处罚款壹万壹仟玖佰壹拾伍元柒角伍分。
以上涉及的3家企业,取消其在**区投标资格,起计的时间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为准。
希望行业内有关企业、人员以此为戒,严格遵守招标投标行业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经营、守法从业,全力维护诚信守法的市场秩序。
特此通报。
****
2024年11月29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