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琰旭实业有限公司年产汽保设备配件2万套迁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811MA0YD6WA06 | 建设单位法人:陈学民 |
陈学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辽****工业园区1号标准厂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汽保设备配件2万套迁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C34-通用设备制造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园区 1号标准厂房 |
经度:122.32355 纬度: 40.63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19 |
营边行审〔2024〕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8-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0811MA0YD6WA0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912********135673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2********550667H | 竣工时间:2024-08-30 |
2024-09-15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11-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01k4YRv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废气:①2台打砂机产生的打砂粉尘各自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②喷塑室设置一套旋风+布袋二级除尘系统,静电喷塑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旋风+布袋二级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③烘干机配套固化炉,使用液化丙烷气为热源,采用低氮燃烧; ④烘干固化过程中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 废水处理: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原有市政管网排****处理厂处理。(依托已建化粪池) 固废暂存:设立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至指定垃圾存放点,定期由市政环卫部门进行清运。一般固废暂存间:在标准厂房外南侧设置一间一般固废间,面积1.5m×1m=1.5m2,主要存放项目运行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打砂除尘装置收集尘、废包装物、喷塑除尘系统集尘;危险废物贮存点:设置1座危险废物贮存点,位于标准厂房外南侧,暂存废油抹布、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废活性炭等,面积1.5m×1m=1.5m2。 噪声治理:生产设备放置在厂房内,采用厂房围护结构隔声;主要设备设置减震基础。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与环评一致: ①2台打砂机产生的打砂粉尘各自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②喷塑室设置一套旋风+布袋二级除尘系统,静电喷塑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旋风+布袋二级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③烘干机配套固化炉,使用液化丙烷气为热源,采用低氮燃烧; ④烘干固化过程中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 废水处理与环评一致 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依托已建化粪池)。 固废暂存与环评一致: (1)设立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至指定垃圾存放点,定期由市政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2)与环评一致,在标准厂房外南侧设置一间一般固废间,面积1.5m×1m=1.5m2,主要存放项目运行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打砂除尘装置收集尘、废包装物、喷塑除尘系统集尘。(3)与环评一致,设置1座危险废物贮存点,位于标准厂房外南侧,暂存废油抹布、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废活性炭等,面积1.5m×1m=1.5m2。 噪声治理与环评一致:生产设备放置在厂房内,采用厂房围护结构隔声;主要设备设置减震基础。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园区1号标准厂房,建筑面积2723.68平方米。安装包括剪板机、锯床、压力机、打砂机、空压机、静电喷塑装置、烘干机、固化炉等设备。项目主要生产汽保设备配件,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万套汽保设备配件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工业园区1号标准厂房,建筑面积2723.68平方米。安装包括剪板机、锯床、压力机、打砂机、空压机、静电喷塑装置、烘干机、固化炉等设备。项目主要生产汽保设备配件,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万套汽保设备配件的生产能力。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打砂-静电喷塑-固化烘干-切割-人工组装 | 实际建设情况:打砂-静电喷塑-固化烘干-切割-人工组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治理措施: 1.打砂废气:打砂粉尘采用设备直连的方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喷塑粉尘:喷塑粉尘经密闭管道通入旋风+布袋二级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引至高空排放。 3.固化废气: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引至高空排放。 打砂工序、喷塑工序和固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m3、最高允许排速率≤3.5kg/h);固化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气体能够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表1“涉及工业涂装工序其他行业”中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最高允许排速率为2.7kg/h);固化炉燃烧丙烷气产生的SO2、颗粒物、NOX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重点区域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TSP、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厂界处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厂界浓度监控点浓度限值TSP1.0 mg/m3、二氧化硫0.4mg/m3、氮氧化物0.12mg/m3);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和车间外能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中“除船舶以外行业”限值要求(厂界浓度监控点浓度限值2.0 mg/m3、车间外监控点浓度限值4.0 mg/m3) 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无废水排放,仅有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内现有防渗化粪池,排入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的废水对周边水体影响不大。 噪声治理措施: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噪声经过隔声、减振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区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边角料、打砂除尘装置收集尘、喷塑工序回收静电粉末、废布袋和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验收阶段尚未产生)。 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要求。 总量控制:根据《“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和管理的通知》(辽环综函〔2020〕380号)要求,本项目总量污染控制因子为VOCs(以NMHC计)、NOX。经核算本项目废气污染控制因子排放总量为:非甲烷总烃为0.0259t/a、氮氧化物为0.0984t/a。 | 实际建设情况:①打砂粉尘采用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喷塑室设置一套旋风+布袋二级除尘系统,静电喷塑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旋风+布袋二级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③烘干固化过程中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 经实际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打砂工序、喷塑工序和固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m3、最高允许排速率≤3.5kg/h);固化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气体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表1“涉及工业涂装工序其他行业”中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最高允许排速率为2.7kg/h);固化炉燃烧丙烷气产生的SO2、颗粒物、NOX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重点区域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TSP、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厂界处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厂界浓度监控点浓度限值TSP1.0 mg/m3、二氧化硫0.4mg/m3、氮氧化物0.12mg/m3);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和车间外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中“除船舶以外行业”限值要求(厂界浓度监控点浓度限值2.0 mg/m3、车间外监控点浓度限值4.0 mg/m3)。本项目的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防渗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实际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厂区总排口各污染物浓度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 1627-2008)中表2****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噪声经过隔声、减振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区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边角料、打砂除尘装置收集尘、喷塑工序回收静电粉末、废布袋和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验收阶段尚未产生)。 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要求。 根据计算可知本项目实际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污染物不高于《****年产汽保设备配件2万套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总量0.0259t/a、0.0984t/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108 | 0.0276 | 0 | 0 | 0.011 | 0.011 | |
0 | 0.0098 | 0.077 | 0 | 0 | 0.01 | 0.01 | |
0 | 0.0004 | 0.0077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27 | 0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0027 | 0.0984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0176 | 0 | 0 | 0 | 0.018 | 0.018 | / |
0 | 0.0027 | 0.0259 | 0 | 0 | 0.003 | 0.00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省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DB21- 1627-2008)中表2排 ****处理厂的水污 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 度标准 | 1座 |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管道收集至厂内化粪池后,经市政管网排****处理厂,根据2024年09月27日-28日监测数据得出,****处理站出口pH最高值为7.4,悬浮物最大浓度为20mg/L,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为91mg/L,氨氮最大浓度为4.05mg/L,总磷最大浓度为0.07mg/L,总氮最大浓度为5.1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浓度为28mg/L。项目厂区总排口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总氮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PH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 2台打砂机产生的打砂粉尘各自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 本项目主要有组织废气产生节点为打砂、喷塑工序和固化工序产生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根据2024年09月27日-28日监测数据得出,打砂工序产生粉尘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排放量为0.023kg/h,去除效率≥99%,因此打砂粉尘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根据2024年09月27日-28日监测数据得出,喷塑工序产生粉尘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排放量为0.00798kg/h,去除效率≥98.8%,因此喷塑粉尘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根据2024年09月27日-28日监测数据得出,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3.24mg/m3,最大排放速率是0.00454kg/h,因此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表1“涉及工业涂装工序其他行业”中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最高允许排速率为2.7kg/h);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2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3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重点区域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193mg/m3和1.9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2.0mg/m3);车间外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98mg/m3,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中挥发性有机物车间外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3)。 | |
2 | 旋风+布袋二级除尘系统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 喷塑室设置一套旋风+布袋二级除尘系统,静电喷塑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旋风+布袋二级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 由以上数据得出,验收监测期间,喷塑工序产生粉尘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排放量为0.00798kg/h,去除效率≥98.8%,因此喷塑粉尘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 |
3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表1“涉及工业涂装工序其他行业”中标准 | 烘干固化过程中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 | 由以上数据得出,验收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3.24mg/m3,最大排放速率是0.00454kg/h,因此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表1“涉及工业涂装工序其他行业”中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最高允许排速率为2.7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基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生产设备放置在厂房内,采用厂房围护结构隔声;主要设备设置减震基础。 | 由以上数据得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测定值在50.7-58.1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3.4-44.4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夜间:55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固废暂存间:在标准厂房外南侧设置一间一般固废间,面积1.5m×1m=1.5m2,主要存放项目运行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打砂除尘装置收集尘、废包装物、喷塑除尘系统集尘 | 在标准厂房外南侧设置一间一般固废间,面积1.5m×1m=1.5m2,主要存放项目运行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打砂除尘装置收集尘、废包装物、喷塑除尘系统集尘。 | |
2 | 危险废物贮存点:设置1座危险废物贮存点,位于标准厂房外南侧,暂存废油抹布、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废活性炭等,面积1.5m×1m=1.5m2。 | 与环评一致,设置1座危险废物贮存点,位于标准厂房外南侧,暂存废油抹布、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废活性炭等,面积1.5m×1m=1.5m2。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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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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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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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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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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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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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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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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