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多功能轻型救援车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多功能轻型救援车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多功能轻型救援车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1-1 | 其他专用车辆 | 多功能轻型救援车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3月15日前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时间: 2024年11月30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s://hljcg.****.cn)”。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谷歌浏览器”****政府采购网, 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线参加远程开标,等待并完成后续的在线响应文件解密和在线签字确认环节。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一、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如下: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2)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
二、为保证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等信息在开标前不泄露。如投标供应商采用非线上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后,需自行上传保证金缴纳凭证,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保证金缴纳凭证上传截止时间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逾期未上传凭证,按投标无效处理。
三、根据庆财采【2024】1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法定公示内容基础上将依据参与供应商自愿原则,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报价明细表、开标记录表。如同意请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位置不限,内容表明“同意”即可),不同意可不提供。
名称:****
地址:****政府办公楼
联系方式:****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政西街3号
联系方式:0459-****6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微微
电话:0459-****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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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