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涪江流域芝溪河支流(**新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三期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市涪江流域芝溪河支流(**新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三期工程)(项目名称)已****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发展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址**市芝溪河支流(**新区)段,起点为芝溪谷涪山坝村,途径金塘村至锦绣村接入涪江生态带。
2.2 规模及投资额:本次建设内容为拟建设生态护岸约12.9km、污水管网建设约22.8km、生态沟渠约12km等。
2.3 计划工期:11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施工工期;设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2月。
2.4招标范围:(1)设计: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及所有专项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全过程相关技术服务等与设计有关的所有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2)施工: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与安装以及所涉及的检验、检测等,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资质认定以联合体协议书中各方分工承担的工作内容为准,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③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30日开始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www.****.com )—“登录”—“建设工程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新区香林北路243号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0825-****25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东华三路55号8栋1单元4楼408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28-****800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