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220800.00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市东****公司,投标报价:239660.00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市****公司,投标报价:243740.00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方案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市东****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市****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方案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方案要求;
中标候选人(**市东****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方案要求;
中标候选人(**市****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方案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原则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市东****公司)的评标情况: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原则排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市****公司)的评标情况: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原则排名第三;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公示期内,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请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意见扫描件反馈至****。 联系人:张宪通。联系电话:180****0700。
四、其他
1、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1月30日。
2、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书未具备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异议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3、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异议人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经核查发现异议人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五、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渝鲁弘日相关部门。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中心A座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180****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