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0万立方米沥青搅拌站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90989X5 | 建设单位法人:陈习银 |
付红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西泉镇宫集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40****搅拌站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9-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西泉镇宫集村 |
经度:117.30212 纬度: 32.8070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1-11 |
凤环评〔201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6-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600 |
62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90989X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科泽****公司 |
****0104MA2TDH3P8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2TK8TE7L | 竣工时间:2024-07-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152JgaZ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40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40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再生料预处理+石料预处理+矿粉预处理+沥青预处理→搅拌站混合搅拌→出料 2再生料加热采用导热油炉柴油燃烧供热,石料烘干采用重油燃烧供热 3使用碎石及机制砂 | 实际建设情况:1再生料预处理+石料预处理+矿粉预处理+沥青预处理→搅拌站混合搅拌→出料 2再生料加热及石料烘干采用天然气燃烧供热 3不再使用机制砂,增加碎石用量 |
为增加项目环境保护效益,部分燃料由柴油和重油更换为清洁能源天然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将原辅料进行调整,不加重对环境的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无组织排放****搅拌站烘干筒、振动筛、石库、砂库和再生料库废气,沥青罐大小呼吸废气,沥青混泥土放料废气等。各类原材料要建设封闭式堆放库,各生产工序采用电脑控制,原料的输送、计量等方式均为封闭式。在原料堆放、生产过程、石、砂和再生原料投料放料口上方安装集尘罩,将无组织排放集中收集,经净化后排放,尽量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优化运输车辆线路,加强车辆管理,装车容积适当,不得超出车厢上不边沿,以防止原料和成品在厂区内抛洒;运输车辆加盖蓬布,防止分起扬尘。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组织排放****搅拌站导热油炉废气和烘干筒、振动筛、矿粉罐废气,沥青混泥土放料废气和食堂油烟。各工序废气治理要采取:①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多管除尘器处理后由30米高烟囱排放,烟尘、SO2、NOx浓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②矿粉罐粉尘经由灌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距地面20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③沥青罐产生的废气和重油罐产生的沥青烟尘、苯并(a)芘和非甲烷总烃经罐口集中收集后,再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的二级标准;④沥青混泥土放料口要进行密封收集,将沥青废气经集气净化装置统一收集、处理达标后经15米排气筒外排。集气净化设备采用沥青废气净化机组,废气治理工艺如下:沥青烟气→油气分离器→冷凝器→离心分离→机械过滤→等离子净化→高空排放。沥青混泥土放料部分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的二级标准;⑤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后,由专门烟道排放,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饮食业单位的要求。 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进入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的废水沿本项目地北侧的污水管网排入刘府镇附近水塘。污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旱作标准。 ****搅拌站、运输车辆、装载机、皮带输送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要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经采取封闭围护措施和厂区建筑物的噪声、距离的衰减,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加强车辆维护,确保产品运输车辆车况良好,减少交通噪声对沿途村庄噪声环境的影响。 加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主要是振动筛筛分过程中产生的大规格石料、沉淀池的沉渣、沥青罐废气净化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沥青废气净化焦油、办公及生活垃圾等。其中沥青罐废气再净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过滤器和等离子净化器会凝结出少量焦油,沥青废气净化焦油属危险废物,按《报告表》分析要求在厂区东**建占地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储存定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2-2001)要求,严禁就地填埋。筛分产生的大规格石料外运用作铺路做路基,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沉渣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企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各类原材料要建设封闭式堆放库,各生产工序采用电脑控制,原料的输送、计量等方式均为封闭式。在原料堆放、碎石和再生原料投料放料口上方设置喷淋装置,采用洒水抑尘形式,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优化运输车辆线路,加强车辆管理,装车容积适当,不得超出车厢上不边沿,以防止原料和成品在厂区内抛洒;运输车辆加盖蓬布,防止分起扬尘。 有组织废气处理措施:矿粉罐呼吸废气经罐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袋式除尘器除去的粉尘返回矿粉罐;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多管除尘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沥青罐和柴油罐呼吸产生的废气、再生料加热废气收集后与沥青混凝土出料时产生的废气收集后一同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石料烘干燃烧废气和石料振动筛分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厂区内不设置食堂,无食堂油烟产生。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经雨水排放口排入地表沟渠。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给附近居民作肥料。 项目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优化平面布置,将产噪设备尽可能安装在车间中部,产噪设备设置了减振基座,利用厂房隔声等措施,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加强车辆维护,确保产品运输车辆车况良好,减少交通噪声对沿途村庄噪声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石料振动筛分工序产生的废石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以及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废石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项目废石料暂存于石料库中综合外售。针对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在再生料库南侧设置了一座10m2的危废暂存间,封闭设置,设专人管理,门口设有危废警示标志,内墙张贴危废管理制度,地面硬化并涂刷环氧地坪进行防渗,能够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要求,配备防渗漏托盘。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交由**市康城医疗****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及清运执行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变动,不产生沥青废气净化焦油。 |
为增加项目环境保护效益,烘干废气处理措施增加重力除尘。沥青混凝土放料废气处理措施更改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可有效处理对应污染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按《报告表》分析要求,项目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100米,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集中住宅、文教科研区、办公楼、卫生服务机构及其他公共建筑、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厂房等。 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项目要认真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并按《报告表》分析要求,合理布局,主体产生设备要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最大程度减少对附近村庄及居民的影响。合理选择运输路线,按环评建议运输车辆沿项目地北侧的多村道路向西的道路作为原材料运入和产品运出的主要道路。加强动输道路硬化工作和日常维护,特别是厂区道路及厂区大门品至北侧乡村道路段,建设单位应定期维护,每日定时清扫、洒水,并安排专或兼职人员随时巡查、及时处理运输过程物料遗撒或泄漏,或路面损毁情况。加强项目四周绿化。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以原料库边界设置50米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踏勘及情况调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未建设集中住宅、文教科研区、办公楼、卫生服务机构及其他公共建筑、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厂房等。 项目已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严格按照环境管理要求设置废气、雨水排放口。 项目认真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并按《报告表》分析要求,合理布局,平面布局按优化方案落实,符合环境防护距离要求,最大程度减少对附近村庄及居民的影响。选择经论证后最合理的运输路线,按环评建议运输车辆沿项目地北侧的多村道路向西的道路作为原材料运入和产品运出的主要道路。加强动输道路硬化工作和日常维护,特别是厂区道路及厂区大门品至北侧乡村道路段,对运输道路定期进行维护,每日定时清扫、洒水,并安排专或兼职人员随时巡查、及时处理运输过程物料遗撒或泄漏,或路面损毁情况。加强项目四周绿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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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1198 | 0 | 0 | 0 | 0.12 | 0.12 | / |
0 | 1.3305 | 0 | 0 | 0 | 1.331 | 1.331 | / |
0 | 0.0644 | 0 | 0 | 0 | 0.064 | 0.06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旱作标准 | 已建设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密闭管道+多管除尘+30米高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的燃油锅炉标准 | 已安装 | 连续2天,每天3次 | |
2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30米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 已安装 | 连续2天,每天3次 | |
3 | 重力除尘+布袋除尘+30米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 已安装 | 连续2天,每天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基座、隔声厂房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已安装 | 连续2天,每天昼间2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分区防渗措施 | 根据装置、单元的特点和项目所处的区域,将项目建设场地防渗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项目危废暂存库和应急事故池等,一般防渗区包括原料库和生产车间等,简单防渗区包括办公楼和厂房道路等。针对不同防渗区域采取不同的防渗措施。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主要是振动筛筛分过程中产生的大规格石料、沉淀池的沉渣、沥青罐废气净化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沥青废气净化焦油、办公及生活垃圾等。其中沥青罐废气再净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过滤器和等离子净化器会凝结出少量焦油,沥青废气净化焦油属危险废物,按《报告表》分析要求在厂区东**建占地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储存定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2-2001)要求,严禁就地填埋。筛分产生的大规格石料外运用作铺路做路基,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沉渣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企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标准要求。 |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石料振动筛分工序产生的废石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以及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废石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项目废石料暂存于石料库中综合外售。针对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在再生料库南侧设置了一座10m2的危废暂存间,封闭设置,设专人管理,门口设有危废警示标志,内墙张贴危废管理制度,地面硬化并涂刷环氧地坪进行防渗,能够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要求,配备防渗漏托盘。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交由**市康城医疗****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及清运执行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变动,不产生沥青废气净化焦油。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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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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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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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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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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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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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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