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等经营性项目质保期外维修改造定点服务单位(2024-2026年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产业园区等经营性项目质保期外维修改造定点服务单位(2024-2026年度)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产业园区等项目质保期外零星及应急维修改造工程项目,2408-340161-04-01-476070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产业园区等经营性项目质保期外维修改造定点服务单位(2024-2026年度)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省**市高新区
2.6 建设规模:主要包含明珠产业园、大数据产业园、创新谷、信息安全楼、国家健康大数据产业园、****基地、语音产业园、创新产业园三期、创新产业园综合生产楼、****基地、马瑞利、****基地、刑警大队办公楼、擢秀园、峰尚公寓、创新产业园三期公寓、****基地一期公寓等经营性项目质保期外应急维修与日常维修改造、功能完善、安全维护、公共区域破损维修(人行道破损、路灯损坏)、消防抢修、改造等事宜。
2.7 项目投资估算:750万元
2.8 服务期限:总费用约750万,暂定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内服务费总额达到750万元时,合同自动终止;服务期满后,如有正在履约项目未完成的,直至项目完成为止。
2.9 招标范围:主要包含明珠产业园、大数据产业园、创新谷、信息安全楼、国家健康大数据产业园、****基地、语音产业园、创新产业园三期、创新产业园综合生产楼、****基地、马瑞利、****基地、刑警大队办公楼、擢秀园、峰尚公寓、创新产业园三期公寓、****基地一期公寓等经营性项目质保期外应急维修与日常维修改造、功能完善、安全维护、公共区域破损维修(人行道破损、路灯损坏)、消防抢修、改造等服务事宜。服务单位承接以上项目单项概算金额在公开招标限额以下(不含公开招标限额)的零星项目。以上项目为工程暂定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内容为业主下发的任务单为准;最终完成工程量按实计量,结算依据及费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10 项目类别:服务类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750万元
2.1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公共建筑维修改造施工)业绩。
注: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室等),****商场、金融建筑等),****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等,不含厂房、商住楼、住宅。
3.1.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20日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1175(8:30-11:30,14:00-17:30,节假日休息)。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0日09: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00。
8.2 开标地点:
√**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创新公寓C座2层2楼3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50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51-****1175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开发区财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市高新区望**路860号
电话:0551-****1351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