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勘测定界测绘项目 | ||
品目 | 测绘服务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16:4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第二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55.4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亚南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2000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沛公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61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经济开发区沛公**侧、汉润路东侧(矿大科技产业园C4号楼13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亚南 |
项目概况 **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勘测定界测绘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17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勘测定界测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400000万元(采购包1:26.800000万元;采购包2:28.6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本项目不接受超55.4万元(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报价须包含投标人服务成本、利润、税金和承担的风险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一标段:670个图斑,每个400元,控制价268000元; 二标段:715个图斑,每个400元,控制价286000元。 注:每个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两个包提交投标文件及参与评审,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获得一个包的中标资格。按包一、二的顺序进行定标。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每个联合体投标人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各成员均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采购需求:
****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作为6****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之一,部下发我县需销号图斑2297个。根据整治工作要求,本次需要对其中1385个下发图斑进行勘测定界测绘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内容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证明材料)
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度或2023年度,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电子签章,填写完整。必须提供,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2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无
采购包2
1.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12-17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
时间:2024-12-17 09:30 (**时间)
地点:**第二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30(**时间)前。
2、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3、获取采购文件说明: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王欣 联系电话:0516-****2028
地址:****科技园C5栋西门3层。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特别说明: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七)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888be39d-ea4c-4359-a095-5f62ccdef41f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新**沛公路2号
联系人:魏垂波
联系电话:0516-****5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经济开发区沛公**侧、汉润路东侧(矿大科技产业园C4号楼130室)
联系人:吴亚南
联系电话:180****2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亚南
电话:180****2000
附件:****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