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场C区外墙面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场C区外墙面维修工程,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维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场C区外墙面维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广场C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造价469957.43元。
2.1.3 合同估算价:约469957.43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2024年3月25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3.10其他要求:/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在**县限额交易网内该工程的招标公告的附件中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3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县限额交易网网上发布。
9. 开标说明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掘港镇 地 址:**县掘港镇华庭路
邮 编:226400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邱永田 联 系 人:孙侠
电 话: 180****9017 电 话:134****215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