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太华分院制氧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县均溪镇银**路23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太华分院制氧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是否采购进口 | 磋商保 证金 | 所属 行业 |
1 | 1-1 | ****太华分院制氧系统采购项目 | 1批 | 270000 | 否 | 5000元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否;节能产品:否;环境标志产品:否;信息安全产品:否。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资格承诺: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B.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C.同时须随身携带材料: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30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县均溪镇银**路23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省**县均溪镇银**路23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省**县均溪镇银**路23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均溪镇雪山北路180号
联系方式:曾先生151****65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均溪镇银**路23号二楼
联系方式:小陈186****23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 151****6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