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龙自然告字[2024]12号)
****政府批准,****定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9时,****交易中心五楼3号交易厅(交易厅3),拍卖出让二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作为****的代理人负责本次的拍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出让面积: | 6959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西陂街道赤坑村、龙达路东北侧,兴盛路东南侧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建筑密度(%): | 30%-60% | 建筑系数(%): | 40%-70% | |
容积率: | ≥2.0且<3.0 | 建筑限高(米): | ≤40m | 土地用途: |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通用厂房) |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 | 竞买保证金: | 685万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924BA0082 | |
现状土地条件:地形地貌以公告之日起至公开出让前的土地现状为准,宗地界址按出让合同所附红线图的坐标点现场放样界桩。 | ||||||
起始价: | 3425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备注 | 该项目属于工业地产项目,地块内建筑物分割及销售应符合《**中心城市工业地产分割管理办法》(龙自然资规〔2024〕2号)文件的具体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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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2024拍-G12 | 宗地出让面积: | 6632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红坊镇**村****侧、红田路东侧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建筑密度(%): | 30%-50% | 建筑系数(%): | 40%-60% | |
容积率: | ≥2.0且<3.0 | 建筑限高(米): | ≤50m | 土地用途: |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通用厂房) |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 | 竞买保证金: | 650万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324BA0011 | |
现状土地条件:地形地貌以公告之日起至公开出让前的土地现状为准,宗地界址按出让合同所附红线图的坐标点现场放样界桩。 | ||||||
起始价: | 3250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备注 | 该项目属于工业地产项目,地块内建筑物分割及销售应符合《**中心城市工业地产分割管理办法》(龙自然资规〔2024〕2号)文件的具体要求。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未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相关条款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提交竞买申请时间及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
(一)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
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9日工作日期间应到****(地址:**市**区****交易中心八楼,联系人及电话:郑先生 0597-****591、****592)索取《拍卖出让文件资料》。
(二)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9日工作日期间,在申请报名时需提交《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持本人、其他组织负责人或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件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其中属自然人委托的应公证委托)、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及保证金票据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向****提交竞买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表(应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私章),联合申请的,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拍卖资料》。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则视为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
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日(12月19日)16:30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到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并到龙****服务中心7****办公室开具保证金票据(地址:**市**区**大道388****广场B地块7层龙****服务中心;联系人:肖女士;联系电话:0597-****010,187****3639),将保证金票据复印件****交易中心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本次拍****银行本票的(本票中须注明竞买地块),收款人为龙****服务中心,****银行本票的,可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1)户 名:龙****服务中心
开 户 行:****营业部
账 号:350********009111666
(2)户 名:龙****服务中心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账 号:171********0305899
(3)户 名:龙****服务中心
开 户 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137********286665
(4)户 名:龙****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分行**支行
账 号:141********64061808
五、其它相关事宜
(一)上述地块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履行合同义务后,抵作出让价款。上述地块的出让金缴交时间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缴交时间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地块交地时间为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2个月内交地。上述地块受让人未按时缴清出让金,在税务部门催交之日起60日内缴清出让金及滞纳金的,则交地时间按滞纳金缴清之日起6个月内交地。以上截止时间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
(二)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三)出让价款以人民币按成交总价计价。出让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四)本次出让地块交****工业园区负责。
(五)出让地块在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六)以上出让地块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1个月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视同我局已对上述公开出让宗地进行土地权属登记公告,并按规定予以确权发证。
(七)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已在**市设立的除外)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该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市交纳。竞得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公司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八)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中标)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九)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中标)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投标)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十)根据《**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49号)文件精神 “工业用地预申请人已缴纳的预申请保证金转为竞买(投标)保证金,不足部分予以补缴”。若项目有预申请人,则预申请人已缴的预申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竞买保证金,如预申请保证金与竞买保证金之间存在差额,不足部分由预申请人直接转入龙****服务中心。
(十一)上述项目属于工业地产项目,地块内建筑物分割及销售应符合《**中心城市工业地产分割管理办法》(龙自然资规〔2024〕2号)文件的具体要求。
(十二)********政府负责监管,地块****人民政府签订监管协议;2024拍-G12地块由****开发区****开发区****委员会负责监管,地块竞得人应与****开发区****开发区****委员会签订监管协议。
(十三)本公告与本次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均有约束力。本次拍卖出让的竞得人可以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机关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等相关手续。
(十四)其他有关事宜,竞买人可向********事务中心土地利用股咨询。
六、联系地址
**省**市**区****小区莲新南路2号
联 系 人:李先生、谢先生 联系电话:0597-****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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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