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宏实业****公司
驰宏实业关于****2025年电炉锌粉竞价采购的公告
公告编号:****
尊敬的客户:驰宏实业对金鼎锌业2025年电炉锌粉进行公开竞价采购,请各位客户查看公告并参与竞价,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0:00整。
一、 竞价标的:
标的名称 | 数量 | 参考品质 | 资质要求 | 保证金 | 备注 |
电炉锌粉 | 3,600吨 | 电炉锌粉采购指标:金属Zn≥88%、Sb≤0.02%、Cd≤0.5%、Fe≤1.0%、Cl≤0.1%、Co≤0.002%、Cu≤0.08%、F≤0.15%、粒度(筛下部分)≥95.0%(过120目标准筛) | 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 | 本次采购计划为2025年1-12月电炉锌粉采购计划 |
1、本次电炉锌粉采购周期为2025年1-12月,每月约300吨,合计约3600吨。客户每月送货时间与数量以需方通知为准。若因需方生产不稳定,需求数量变动,导致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数量进行履约,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电炉锌粉包装要求:吨袋包装,1吨/袋,下沉口,上敞口式吨袋(上敞口需扎紧)。
3、执行价格(含税、到厂价):
(1)电炉锌粉含金属Zn=88%,每吨单价(净重吨)=基准价×计价系数( ),基准价为到货所在计价周期(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有色网1#锌锭平均价,客户对计价系数进行报价(客户报价时,只需填写数字,无需加“百分号”,如计价系数为XX%,则只需填写XX即可)。同时,电炉锌粉以加工费5700为基准,在定标系数基础上执行增减系数,具体如下:
1)若交货计价周期(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内**地区含二八分享的完全加工费<5700元,则以5700元为基准,每降低100元,当月计价系数对应增加0.22%,最高增至98%的计价系数封顶(其中加工费增减不满100元,按对应比例计算);
2)若交货计价周期(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内**地区含二八分享的完全加工费≥5700元,则以5700元为基准,每增加100元,当月计价系数对应降低0.22%,最低降低至92%的计价系数封顶(其中加工费增减不满100元,按对应比例计算)。
注:完全加工费=计价周期(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有色网Zn50**地区加工费均价+【计价周期(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有色网1#Zn均价-15000】*20% 。
(2)电炉锌粉含金属Zn按照交货所在计价周期内实际交货数量计算加权平均品位进行分段累计计算,增减价按照下表执行:
含金属Zn品位 | 价格(元/吨) | |||
金属Zn>88% | 不再增度增价 | |||
86%≤金属Zn<88% | 每降0.01%,单价扣减2 | |||
84%≤金属Zn<86% | 每降0.01%,单价扣减4 | |||
82%≤金属Zn<84% | 每降0.01%,单价扣减5 | |||
金属Zn<82% | 未使用按照不合格品处理,进行退换货;已使用部分,按照金属锌每降低0.01%,单价扣减10元/吨,进行单车结算,不参与整体加权结算。 |
(3)电炉锌粉含杂质元素按照交货所在计价周期内实际交货数量计算加权平均品位进行分段累计计算,超标扣价按照下表执行:
杂质元素 | 采购标准(%) | 扣减范围(%) | 扣减金额(元/吨) |
Fe | Fe≤1% | Fe>1.2% | 未使用按不合格品处理,进行退换货;已使用部分,每超0.1%,单价扣减50 |
1%<Fe≤1.2% | 每超0.1%,单价扣减20 | ||
Fe≤1% | 不扣款 | ||
Cd | Cd≤0.5% | Cd>1% | 未使用按不合格品处理,进行退换货 ,已使用部分,每超0.1%,单价扣减100 |
0.8%<Cd≤1% | 每超0.01%,单价扣减2 | ||
0.5%<Cd≤0.8% | 每超0.01%,单价扣减1 | ||
Cd≤0.5% | 不扣款 | ||
Cl | Cl≤0.1% | Cl>0.3% | 未使用按不合格品处理,进行退换货;已使用部分,每超0.01%,单价扣减20 |
0.1%<Cl≤0.3% | 每超0.01%,单价扣减5 | ||
Cl≤0.1% | 不扣款 | ||
F | F≤0.15% | F>0.15% | 未使用按不合格品处理,进行退换货;已使用部分,每超0.001%,单价扣减10 |
F≤0.15% | 不扣款 | ||
Sb | Sb≤0.02% | Sb>0.08% | 未使用按不合格品处理,进行退换货;已使用部分,每超0.001%,单价扣减40 |
0.04%<Sb≤0.08% | 每超0.001%,单价扣减1 | ||
0.02%<Sb≤0.04% | 每超0.001%,单价扣减0.5 | ||
Sb≤0.02% | 不扣款 | ||
Co | Co≤0.002% | Co>0.01% | 未使用按不合格品处理,进行退换货;已使用部分,每超0.001%,单价扣减40 |
0.006%<Co≤0.01% | 每超0.0001%,单价扣减1 | ||
0.002%<Co≤0.006% | 每超0.0001%,单价扣减0.5 | ||
Co≤0.002% | 不扣款 | ||
Cu | Cu≤0.08% | Cu>0.16% | 未使用按不合格品处理,进行退换货;已使用部分,每超0.001%,单价扣减2 |
0.08%<Cu≤0.16% | 每超0.001%,单价扣减0.5 | ||
Cu≤0.08% | 不扣款 | ||
粒度(过120目标准筛) | 粒度 | 粒度(筛下部分)≥95% | 不扣款 |
90%≤粒度(筛下部分)<95% | 每下降0.1%,单价扣减10 | ||
粒度(筛下部分)<90% | 未使用按不合格品处理,进行退换货;已使用部分,每超0.1%,单价扣减100 |
4、供货周期:每月25日前完成当月约定的交货数量。
5、交货地点:客户送货到****仓库交货。
6、其它事项:
(1)参与报价的客户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应资质,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危化品运输车辆相关要求。
(2)本次采购的电炉锌粉是以锌焙砂为原料,通过电炉还原工艺所产锌粉,其余原料、工艺所生产锌粉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3)本次报价只接受终端厂家报价,其余客户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4)若供货客户为新客户,需进行供货实验,未经过考察试用的客户,请及时联系我司进行考察试用,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付款及结算方式: | |||||||||
1、以需方****的检斤、 化验数据为结算依据, 按照交货所在计价周期内实际到货数量计算加权平均品位进行结算。 2、货到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 需方支付70%的货款, 同时供方根据需方付款金额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税率按照合同执行); 结算完毕后,双方票款结清。 | |||||||||
三、提货要求: | |||||||||
中标签订合同后根据****冶炼厂生产需求分批到货,吨袋包装。 | |||||||||
四、报价方式及截止时间: | |||||||||
(一)报价方式:网络平台直接报价。 | |||||||||
具体方式为:登录******公司网站(网址:www.****.com)→电子销售→用户****公司全称)→进行报价。 | |||||||||
平台地址:http://xs.****.com。 | |||||||||
业务联系人:杨阳,0874-****582。 报价咨询及注册联系人:何希航,电话:0874-****557。 | |||||||||
(二)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 10:00:00整。 | |||||||||
五、客户报价条件及要求: | |||||||||
****公司电子销售平台注册, 注册时需提供最新经过年检的以下相关资质材料( 加盖公司印章)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 开户许可证、 开票资料、 授权委托书等。 | |||||||||
六、 信誉保证金要求 (一)信誉保证金管理按《******公司客户管理公告》 执行, 报价方需在报****公司缴纳购销信誉保证金, 以我公司财务实际收款为准, 并备注“ 购销信誉保证金” 。 保证金联系人:何希航,电话:0874-****557。 购销信誉****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 驰宏实业发展( **) 有限公司 开户行: ****银行****公司**第四支行 账号: 310********000004531 (二) 竞价后未中标或合同履约完毕后, ****公司有**意向的客户, 可申请退还购销信誉保证金( 无息退还本金) 。 | |||||||||
七、违约管理 | |||||||||
(一)弃标、毁约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发生1次,禁业3个月,扣除50%信誉保证金,记录不诚信行为1次,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2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1、竞价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后拒不履约或选择性部分履约; 3、装卸过程中不服从装卸安排; 4、未按合同要求指令提货(供货)。 | |||||||||
(二)围标、运输失当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2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3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1、客户串通一气,进行围标; 2、违反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 | |||||||||
(三)弄虚作假、寻衅滋事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5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10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1、运输车辆在过磅检验中弄虚作假; 2、收发货过程中,威胁工作人员、干预业务操作、寻衅滋事等且性质恶劣。 | |||||||||
(四)违反廉洁经营:对违反《廉政合同》条款的客户,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0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终生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五)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根据影响程度,发生一次扣除50%–100%信誉保证金。 | |||||||||
(六)违约后保证金补充规定:未交纳信誉保证金的客户违反诚信管理,除按上述条款禁止业务外,解禁后需交纳该物料分类中的最低信誉保证金额度,交纳到账后才能参与竞价。 | |||||||||
(七)不良行为禁业:**期间,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出现社会公众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人民法院官网中“**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将给予客户“禁业”处理,直至不良行为解除为止。 | |||||||||
八、其它要求 | |||||||||
(一)未按要求进行客户注册及报价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报价。请在有效报价时间前提交报价单,并电话告知驰宏实业原料业务部相关人员,逾期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如因网络延误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无效报价驰宏实业原料业务部概不负责。 | |||||||||
(二)其它未尽事宜,中标后将在购销合同中约定,并以购销合同为准。 | |||||||||
驰宏实业****公司 | |||||||||
2024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