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引、输水线路设施维修项目监理服务
成交候选人公示
**海引、输水线路设施维修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的评审工作已于2024年11月29日结束。****小组推荐意见,经采购人确认,现将评审情况公布如下: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2日)
推荐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询比报价下浮率 | 监理服务期 | 总监理工程师 | 质量要求 | 备注 | 最终得分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 | 0.60% | 自收到成交通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为止。 | 姓名:王遂雄 | 符合国家、行业、合同相关技术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按审定**工程费为计费基数,报下浮率。 | 91.29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公司 | 2.00% | 自收到成交通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为止。 | 姓名:刘明利 | 符合国家、行业、合同相关技术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84.44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公司 | 1.00% | 自收到成交通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为止。 | 姓名:张跃武 | 符合国家、行业、合同相关技术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83.21 |
若对评审结果公示信息有异议,须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书面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书面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的;
(4)异议未在公示期内提出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异议事项应客观、真实。若异议人提供的线索和证明材料经核查不实或者与本采购项目无关的,视为恶意异议行为,采购人将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恶意异议人给予不良信誉记录且不得成为成交人和参与****后续项目招投标活动。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 编:650106
联 系 人:唐家琼
电 话:0871-****4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