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开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询价公告
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4号)和《******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4〕41号)等文件要求,拟开展**经开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为合理确定该项工作服务费用,现向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公开询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根据《******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4〕41号)等文件要求,完成**经开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二、技术服务单位要求
(一)基本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三)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国土(或)土地调查类业务的技术服务单位。
三、提交相应文件必须包含如下内容
(一)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测绘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规定时间内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报价函(格式自拟,原件加盖鲜章)。
四、其他事项
请有报价意向的技术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调查登记科(地址:****开发区置信路288号)或通过电子邮件将相应文件扫描件传送至邮箱****@qq.com。(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183****5840)
五、特别说明
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将根据报价情况,参考确定该项目预算控制价。其他相关情况以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附件:**经开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报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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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