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炫辰塑料加工厂EPS粒料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个体工商户)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21MABPBYD64D | 建设单位法人:吴道兵 |
吴道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东岭镇石井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EPS粒料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20-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东岭镇石井村 |
经度:118.86925 纬度: 24.9918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26 |
泉惠环评〔2022〕表53号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6-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0521MABPBYD64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21MABPBYD64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503MA31NLMJ1H | 竣工时间:2024-06-01 |
2024-07-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01 |
2024-11-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34309.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生产加工EPS粒料12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加工EPS粒料1200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破碎+吹入仓库+挤出造粒+冷却+切粒+成品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破碎+吹入仓库+挤出造粒+冷却+切粒+成品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近期,项目生活污水依托于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定期通过吸粪车运****处理厂纳污管网排****处理厂处理。项目破碎粉尘经收集后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入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一起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近期,项目生活污水依托于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定期通过吸粪车运****处理厂纳污管网排****处理厂处理。项目1层破碎粉尘(部分)、1层挤出造粒、切粒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1层破碎粉尘(部分)、2层挤出造粒、切粒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原环评中项目破碎粉尘经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一同通过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但实际生产过程中考虑生产需要等原因,项目对1、2层车间内生产设备布置进行调整,2台挤出造粒机分别位于1、2层。为了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项目1层破碎粉尘(部分)及1层挤出造粒、切粒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1层破碎粉尘(部分)及2层挤出造粒、切粒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即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增加1套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排气筒、排气筒高度增至20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06 | 0.018 | 0 | 0 | 0.006 | 0.006 | |
0 | 0.003 | 0.009 | 0 | 0 | 0.003 | 0.003 | |
0 | 0.0003 | 0.0009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793 | 0.5291 | 0 | 0 | 0.079 | 0.07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依托于出租方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 | 近期,项目生活污水依托于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定期通过吸粪车运****处理厂纳污管网后排****处理厂 | 未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脉冲布袋除尘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其他行业标准,颗粒物排放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 项目1层破碎粉尘(部分)及1层挤出造粒、切粒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已监测 | |
2 | 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其他行业标准,颗粒物排放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 项目1层破碎粉尘(部分)及2层挤出造粒、切粒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墙体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通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取墙体隔声。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废活性炭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要求,按规范设置贮存场所并送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原材料包装袋、收集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应集中收集后综合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应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项目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作为原材料回用于生产;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回收的粉尘及废包装袋等杂质。项目除尘器回收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废包装袋等杂质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目前活性炭尚未达到更换周期,待产生时暂存于车间危废暂存间内,待达到转运条件时,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如放置于垃圾桶)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生活污水依托于出租方化粪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依托于出租方化粪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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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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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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