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电子研发及生产项目3#厂房、4#厂房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
精密电子研发及生产项目3#厂房、4#厂房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
发布日期:2024-07-25
渝**区联验【2024】037号
**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
****:
你单位的精密电子研发及生产项目3#厂房、4#厂房,于2024 年7月25日,经过竣工联合验收,验收范围为:基础、主体、钢结构、屋面等,验收通过。
发文机构(盖章)
2024年7月25日
工程名称 | 精密电子研发及生产项目3#厂房、4#厂房 | |||
工程地址 | **市**区蒲吕街道产业大道58号 | |||
工程规模 | 9253.4㎡ | 工程造价 | 616万元 | |
施工许可证号 | 500********1170101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018-500151-39-03-036582 | |
建设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北方****公司 | |||
设计单位 | ******公司 | |||
施工单位 | **市****公司 | |||
监理单位 | **有泰建筑****公司 | |||
是否分期验收 | 是√ 否□ 最后一期□ | |||
竣工联合验收情况 | ||||
验收事项 | 办理情况 | |||
竣工规划核实 | 通过√ /不涉及□ | |||
消防验收 | 通过□/不涉及√ | |||
消防验收备案 | 抽中□/未抽中√ /不涉及□ | |||
人防验收(含备案) | 通过□ /不涉及√ | |||
档案专项验收 | 通过√/承诺制□ | |||
附页:
备注:1.实行消防验收备案的项目,抽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停止使用,并及时整改后申请复查。2.本意见书取代竣工验收备案证。
3.本意见书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遗失或损毁,应及时向出具机构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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