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市**区城市燃气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由 **市****委员会以 荣发改审〔2024〕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市荣****委员会 ,项目代建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改造建筑区划内居民共有的燃气庭院管道22公里,其中de63管燃气管道12公里,PE90管3.5公里、PE63管4.0公里、PE50管2.5公里;(2)改造建筑区划内居民共有的燃气立管50.4公里;(3)更换楼栋天然气调压箱345台;(4)更换天然气气表4301只。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558.9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80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所示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①、②项的资质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3.
业绩要求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昌州街道灵方大道19号813 | 地址: | **市**区昌元街道公园路87号 |
联系人: | 兰老师 | 联系人: | 林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8778 | 联系电话: | 023-****3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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