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 (项目名称) ****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标段名称) 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服务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为贯彻****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审批业务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招标文件中资质要求进行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省外检测机构须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信息登记方可投标。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1)、(2)任意一项即可:(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旧证),检测范围涵盖本项目内容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设备安装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钢结构检测,且在有效期内;(2)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检测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钢结构)(须提供证书扫描件);3、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有合法开展见证取样检测工作的场所或承诺在中标之日起12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依法设立开展见证取样检测工作的场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修改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省外检测机构须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信息登记方可投标。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1)、(2)任意一项即可:(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旧证),检测范围涵盖本项目内容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设备安装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且在有效期内;(2)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检测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钢结构)(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04日24:00时止。
3、补充本项目检测清单,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其他事项不变。
2024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