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81-2024-01425
3、项目名称:****中心卫生院多排螺旋CT及相关 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69(万元)
6、最高限价:169(万元)
7、采购需求:
多排旋螺CT机一套,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活动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本项目(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小微型企业中的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是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否则是无效投标。
4)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6)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磋商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电子证书同等有效)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必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财务制度,提供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2024****公司,则对此项不做要求。)
(4)根据提交2023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纳税凭证扫描件和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
(5)《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6)若同一品牌有两家或以上参与投标(磋商)的,按财政部令第87号令第三十一条来确定投标(成交)人或中标(成交)侯选人。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自行网上查询提供网上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必须签订投标人(供应商)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十一)
(9)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签署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签署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并签署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公共**交易网、****政府采购网
3、方式:
供应商自行登录**公共**交易网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1日08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09点00分(**时间)
3、地点:**市公共**交易网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11日09点00分(**时间)
2、地点:**市公共**交易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顺河镇**大道57号
联系方式:135****88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199****8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
电 话:199****8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