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祈海厂区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公司“**祈海厂区项目”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公司建设的“**祈海厂区项目”位于****科技**南二环路与欣**路交汇处西南侧,国有土地证为琼(2024)**县不动产权第****258号,证载用地面积52771.22㎡。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该地块报建总经济技术指标:规划用地面积52771.22㎡,总建筑面积为63545.47㎡,计容面积为121508.0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3545.47㎡,容积率2.303,建筑密度65.47%,绿地率为9%,停车位为:机动车停车位183个。
本次报建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63545.47㎡,总计容面积121508.0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3545.47㎡。
其中**单体:1#办公楼,总建筑面积2981.4㎡,总计容面积2981.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81.4㎡。
2#厂房车间,总建筑面积26245.4㎡,总计容面积52490.8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245.4㎡。
3#厂房车间,总建筑面积25353㎡,总计容面积50705.9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353㎡。
4#货物运输通道,总建筑面积8935.68㎡,总计容面积15299.8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935.68㎡。
5#岗亭,总建筑面积30㎡,总计容面积3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营商环境公众号、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服务局(联系电话:0898-****9136);邮箱:****@163.com;邮寄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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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