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人民路小学凤凰嗉校区图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
******嗉校区图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
招标编号:****
**省**市**
发布日期:2024-11-29 16:26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嗉校区图书采购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嗉校区图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预算金额:349981.73元人民币,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折扣(即折扣率)指“图书实际成交价格与公开发行价格的百分比”)。 交货期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图书配送及编目上架并验收合格; 采购需求说明:采购图书约12820册,由学校各科老师在图书备选目录中选订;采购预算含27组图书架和上架、编排图书、录入图书系统以上图书****学校指定地点,并进行相应配套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及图书备选目录。 |
范围 | ******嗉校区图书采购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https://www.****.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③“信用**”网(http://credit.****.cn/); ④“信用**”网(https://www.****.cn/); ⑤“信用**”网(http://www.****.cn/)。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响应单位有失信行为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需留存,并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12-02 09:00 至 2024-12-06 17:00 |
获取方式 |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春城售楼处西60米京东智慧厨房门店三楼309室。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纸质版磋商文件。 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供应商获取文件时应出示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12 15:00 |
递交方式 | 线下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2-12 15:00 |
开标地点 | ****春城售楼处西60米京东智慧厨房门店三楼306室 |
其他
1.询问和质疑 ****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公司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问题加盖单位公章后发至“招标代理公共邮箱****@qq.com”。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招标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new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人民路西头西环路西侧
联系人:房老师
电话:150****50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汉风路以西、镜泊****广场(南区)A栋号1-515
联系人:张柔
电话:189****2228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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