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清扫保洁服务
公告中
****清扫保洁服务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360000 元)
包1
包合计:360000 元
采购目录: 环境服务-公共卫生服务-清扫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竞采文件 | ¥360000 | 1(项) | ¥3600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4-12-04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12-04 11: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按竞采文件要求上传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730 天
2、实施地点:**市市辖区**坡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情况、市场行情等自行填报。供应商投标总价包含保洁人员工资、每月所需的清洁剂、消毒药水、垃圾袋、清洁工具等物料费用、税金、利润等所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若因社会最低平均工资上调,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或服务方式有所变更,或者法律、政策导致乙方服务成本上升,由双方协商适应性地调整服务费用,但调整金额不得超过社会最低平均工资上调幅度。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月支付合同金额,当月服务费=中标总金额÷12个月;
2.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3.采购人每月20日前支付上月费用给成交人。如遇节假日、寒暑假,付款时间顺延至工作日支付。
2.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3.采购人每月20日前支付上月费用给成交人。如遇节假日、寒暑假,付款时间顺延至工作日支付。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冉敬
联系手机:
153****4128
联系座机:
023-****9187
在线咨询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谭老师
联系座机:
023-****7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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