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电力改迁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19:0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29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贞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3-****388、****39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骖鸾路26号高新开发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工 0773-****5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1号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贞 0773-****388、****39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电力改迁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2(1)条款中涉及“合格标准:技术标加权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技术标分值权重;技术标得分低于技术标满分的60%的,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条款;
现相应更正为:“技术标加权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技术标分值权重”。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2(3)条款“报价分评分标准”中涉及“(2)总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以100分为基数,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最多扣100分。(3)总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以100分为基数,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最多扣100分”的条款;
现相应更正为:“(2)总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以100分为基数,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最多扣100分。(3)总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以100分为基数,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最多扣100分”。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骖鸾路26号高新开发大厦
联系方式:李工 0773-****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1号房
联系方式:李贞 0773-****388、****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贞
电 话: 0773-****388、****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