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隆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529276G | 建设单位法人:马元雄 |
李智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县街街道鸣矣河村石头山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搅拌站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县街街道鸣矣河村石头山 |
经度:102.****90277 纬度: 24.****855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17 |
安生环复〔2022〕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350 |
196.9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529276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阳光****公司 |
915********1956302 | 验收监测单位:**加****公司 |
915********805077B | 竣工时间:2023-08-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80万吨/a商品混凝土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80万吨/a商品混凝土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储料-进料、计量-搅拌、成品运输-产品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储料-进料、计量-搅拌、成品运输-产品检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每个筒仓仓顶分别设置1套仓顶布袋除尘设备,共10套,排气筒出口高度均为20m;每台搅拌机上方分别设置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共2套,排气筒出口高度20m;砂石料堆场地面硬化,“三面围挡+彩钢瓦顶棚”,设自动喷雾装置;皮带输送机廊道上部加盖,侧面密封,下部设置收料盘;搅拌楼主体封闭处理;设置雾炮机进行降尘;2套油烟净化器。 废水:雨污分流,45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m3的1#隔油池、3m3的1#化粪池、1m3的2#隔油池、12m3的2#化粪池;处理规模为10m3/d****处理站,处理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或绿化,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300m3)处理达准后暂存于400m3的循环水池内后回用于项目生产过程,不外排 噪声: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设置减震垫等措施。 固废:设置一般固体废物,设置1间面积约为3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土壤和地下水:分区防渗。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每个筒仓仓顶分别设置1套仓顶布袋除尘设备,共10套,排气筒出口高度均为24m;每台搅拌机上方分别设置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共2套,排气筒出口高度17m;****采石场成品堆场,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皮带输送机廊道上部加盖,侧面密封,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经人工收集回到进料仓;搅拌楼主体封闭处理;设置雾炮机进行降尘;1套油烟净化器。 废水: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3m3的1#隔油池、3m3的1#化粪池、171m3的2#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公司清掏合理处置,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240m3)处理达标后暂存于240m3的循环水池内后回用于项目生产过程,不外排 噪声: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设置减震垫等措施。 固废:设置一般固体废物,依托采石场1间面积约为3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土壤和地下水:分区防渗。 |
****采石场成品堆场,不纳入本次竣工环保验收范围;项目筒仓排放筒高度增高,搅拌机废气排放筒高度降低;皮带机未设置收料盘,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经人工收集回到进料仓;建设单位停用综合办公区食堂,综合办公区食堂不设置隔油池、不设置油烟净化器,仅设1套油烟净化器、1个隔油池;项目生活污水清掏合理处置,不外排;使用沉淀池收集初期雨水;沉淀池容积和循环水池容积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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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45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m3的1#隔油池、3m3的1#化粪池、1m3的2#隔油池、12m3的2#化粪池;处理规模为10m3/d****处理站;沉淀池(300m3);400m3的循环水池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或绿化,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300m3)处理达准后暂存于400m3的循环水池内后回用于项目生产过程,不外排 | 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3m3的1#隔油池、3m3的1#化粪池、171m3的2#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公司清掏合理处置,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240m3)处理达标后暂存于240m3的循环水池内后回用于项目生产过程,不外排。 | 项目食堂含油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再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定期委托******公司清掏合理处置,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生产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能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工艺用水的标准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0套仓顶布袋除尘设备、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砂石料堆场地面硬化,“三面围挡+彩钢瓦顶棚”,自动喷雾装置;皮带输送机廊道上部加盖,侧面密封下部收料;搅拌楼主体封闭;雾炮机降尘;2套油烟净化器 | 项目粉尘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厂界外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 10套仓顶布袋除尘设备,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砂石料堆场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皮带输送机廊道上部加盖,侧面密封,人工收尘;搅拌楼主体封闭;雾炮机降尘;1套油烟净化器 |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浓度限值。 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厂界外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震、墙体隔音、距离衰减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 | 基础减震、墙体隔音、距离衰减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采石场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防渗;减水剂储罐、柴油储罐防渗池为重点防渗区进行重点防渗 | 采石场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防渗;减水剂储罐区设置围堰,围堰进行防渗处理;本柴油撬装站严格按照《采用****加油站技术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施工规范》精心施工,罐池进行防渗,设置双层油罐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规范处置。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设备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混凝土沉 渣、试验室混凝土****公司进行生产利用;沉淀池沉渣能回用的回用于生产,其余不能回用****公司进行生产利用;废油脂和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机油、废脱模油、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分类回收利用的回收,不能回收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经带盖式生活垃圾收集桶统一****村委会****处理场;化粪池污泥委托******公司定期清掏清运合理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混凝土沉渣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清掏回用于生产;****采石场破碎后作为原料进入生产线;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机****采石场已建成的危废暂存间内,委托******公司****公司清运处置;含油防护用品(含油手套、抹布)收集后可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执行报告表中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增加本项目建设内容,并报**市生态****执法大队备案,最大限度减轻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本项目已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采石场配变电室、机修房、门卫室、地磅、危废暂存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采石场配变电室、机修房、门卫室、地磅、危废暂存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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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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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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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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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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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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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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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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