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信达金建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12456.8400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餐饮业
标的所在地区: **省**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2-02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12-27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 受托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交易所 | 业务联系人:周淑燕 联系电话:010-****7888-757、186****6302业务负责人:高博 联系电话:010-****5379、136****1105
转让方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附件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公司 | ||||
注册地(地址) | ****工业园区 | ||||
法定代表人 | 王彤贺 | ||||
企业类型 | ****公司(内资) | ||||
成立时间 | 1998-11-24 | ||||
注册资本 | 7600.000000万元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604163N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投资、资产受托管理、资产管理、重组(不含涉许可类项目);财务管理咨询、策划;物业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地热能源开发利用;室内场地租赁、会议服务;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预包装食品销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宾馆、住宿、大型餐馆(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含冷热饮品制售);理发店、公共浴室、游泳场(馆)、游艺厅(室)、舞厅、体育场(馆);卷烟、雪茄烟、酒类零售;保健食品销售;商厦房屋、宾馆用房屋、餐饮用房屋、商务会展用房屋、其他商业及服务用房屋工程建筑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69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2023 | 营业收入 | 1615.932151 | ||
利润总额 | -1597.008249 | 净利润 | -1597.008249 | ||
资产总计 | 8382.209101 | 负债总计 | 1226.871434 | ||
所有者权益 | 7155.337667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企业财务报告 | |||||
报表日期 | 2024-06-30 | 营业收入 | 859.694948 | ||
利润总额 | -761.657257 | 净利润 | -761.657257 | ||
资产总计 | 7826.243699 | 负债总计 | 685.623040 | ||
所有者权益 | 7140.620659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
评估机构 | ****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7-24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3-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资产总计 | 8046.980000 | 16782.770000 | |||
负债总计 | 1211.720000 | 1211.720000 | |||
净资产 | 6835.260000 | 15571.05000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5571.050000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披露 | |||||
其他披露内容 | 披露事项1:本次******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员工将全部延续原有劳动合同(自愿离职除外),同时,为保证员工队伍平稳过渡,一揽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投资)持股期间涉及员工的各类事项,将与受让方约定在股权摘牌后按信达投资要求使用标的企业账面现金用于标的企业员工相关历史问题解决等各类事项,总金额不超过【1876】万元(以摘牌时信达投资人力部最终计算值为准)。如摘牌后因受让方原因未使用该款项用于员工安排及相关历史问题解决等各类事项,则股权转让后员工因本次股权转让及信达投资持有期间相关历史问题发生的劳动纠纷及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披露事项2:截至2024年9月19日,标的企业无未决诉讼事项。 披露事项3:证号为“大厂国用[2013]第 02054 号”的土地自出让取得后一直未开发,最近一次该土地临时使用期限调整为2022年1月30日至2024年1月29日,目前土地延续审批正在积极办理中。 披露事项4:本公告标的企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自2024年3月31日专项审计报告。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交易所备查材料)。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市西**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的中央金融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交易条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下,在披露公告期满前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低于人民币3737万****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披露公告期满日17: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受让转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转让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返还。 2、披露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则补登公告3个工作日,如仍未征集到新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转让标的,并****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采取协议方式成交。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与转让方在受让方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披露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确认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转让方已将产权交易合同提****交易所用于备查,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可修改协议条款。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除非交易双方另有约定,受让方应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交易所有权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向相应竞买人索赔: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交易所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接受全部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及相关交易条件、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转让标的。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不可撤销。 6、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递交如下书面承诺内容: (1)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交易所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接受全部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我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及相关交易条件、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转让标的。我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及转让标的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如我方未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我方同意,转让方有权取消本次交易并再次处置转让标的,且我方支付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 (2)以上承诺不可撤销。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不得为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不得为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不得为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为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不得为前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以及****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3737.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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