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仓丰路(塔坛大街-胜利南大街)提升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仓丰路(塔坛大街-胜利南大街)提升改造施工 已由 ****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2024]31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高铁片区**区域,西起规划塔坛大街平**东侧,其间与现状留村西街、塔通路交叉,**现状的胜利南大街平**。 1.2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全长895.792米,设计速度为50千米/小时。机动车道规划为双向6车道,其中塔坛大街至塔通街段为单幅路断面,断面总宽31米;塔通街至胜利大街为三幅路断面,总体对现状道路维持利用,仅在胜利大街路口对机动车道加宽渠化,标准段总宽5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管线迁改工程、交通工程、机电工程、智慧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1.3计划工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2.4质量标准:合格。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没查询到的认为没有失信行为);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3.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 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9 09:00:00 至 2024-12-19 10:29:00 ,登录 **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 报名。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4-11-29 09:00:00 至 2024-12-19 10:29:00 ,登录 **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19 10: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公共**交易平台(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网、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市公共**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市场主体注册电话:0311—****8589,**省CA证书互认平台:**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0311-****3772;**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400-****-3355转6)。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公共**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CA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公共**交易网(http://www.****.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4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公共**交易平台(**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cn:8181/。6、招标文件中新工程建设平台与原工程建设平台描述不一致的地方请联系市公共**技术,技术支持电话:0311-****8327。
招标人的联系人:柳亚宁、赵雅琳、周欣悦,电话:0311-****2831。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人:毕冬青、郝威、彭玉琦,电话:0311-****6968或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监督部门名称: **市建****办公室 电话: 0311-****9161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仓丰路(塔坛大街-胜利南大街)提升改造施工 | 0 | 无 |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省**市**区汇通路36号交投大厦 | 地址: **市**区**路486号 |
邮编: 050000 | 邮编: 050081 |
联系人: 柳亚宁、赵雅琳、周欣悦 | 联系人: 毕冬青、郝威、彭玉琦 |
电话: 0311-****2831 | 电话: 0311-****6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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