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9、28组、盐铁塘复耕地; 20、26、27组、和创通信、天星金属、鑫发毛纺厂复耕招租
18、19、28组、盐铁塘复耕地; 20、26、27组、和创通信、天星金属、鑫发毛纺厂复耕招租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市董浜镇**村
项目状态 已成交
公告日期 2024-11-29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4年
交易底价: 50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114.26亩
联系方式: **村(****1218)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董浜镇 | 村(社区) | **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1-19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114.26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拟租期限2024.****.1-2028.****.30 | ||
项目位置 | **市**市董浜镇**村 | ||
项目四至 | **: 南至: 西至: 北至: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立项申请表(1).pdf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方案(2).pdf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表决书.pdf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会议决议.pdf公示情况报告表.pdf |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 ****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否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 4年0月 | ||
标段描述 | **村18、19、28组、盐铁塘复耕地共66.66亩招租项目。报名条件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年龄70周岁以下。 3、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文化基础。 4、以家庭户为单位。 5、现有承包户可参与投标,但未按时足额缴纳年度租金的不得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交易面积 | 66.66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33330.00 | ||
交易底价 | 50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4-11-27 14:00~2024-11-27 15:00 | ||
出价延时 | 60秒 | ||
加价幅度 | 100元/年/亩 | ||
底价 | 500.00元/年/亩 | ||
成交人 | 丁列 | ||
成交日期 | 2024-11-27 | ||
成交总金额 | 133320.00元 | ||
补充说明 | 1、该标段面积为大约数,最终面积按农户流转给村集体的面积及村集体所属的集体面积为准,并且面积不再复核。 2、该标段地块只限种植水稻、麦、油菜三种作物,不得改种其它作物,如发现有改种规定外作物情况,视同违约处理,发包方将收回中标者的土地种植权,其全部合同履行保证金及当年度的流转费(承包费)将不予退还。 3、中标者必须自主经营,亲自从事种植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中标地段,违者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中标地段,当年流转费(承包费)和全部合同履行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中标者必须实行机械化作业,****政府推进的机插秧、农药集中配送、交售国家粮食任务等工作义务,机插秧面积不得少于85%。 5、中标者在种植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债权债务均有中标者自行承担,发包方概不负责;中标者在种植期对农田水利、灌溉、道路等方面的投入及添置的农机具与生产物资(含各类农业机械、运输存储机器具、种子、农药、化肥、工具、生产生活物资、晾晒设施等)在合同期满后,由中标者自行处理,与发包方无关。 6、中标者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土质、气候、水质、自然灾害、管理不当等状况造成减产和绝收为理由,而要求发包方减免流转费(承包费)。中标者在合同期内产生的收益风险及其他意外风险等与发包方无关,由中标者自行承担。 7、中标者经营的土地区域内的灌溉站由中标者接管使用、享受和承担;并负责对灌溉站内及农田的设备管理、保养、修理以及农田灌溉(包括部分未流转农户的农田灌溉,灌溉费由中标者负责收取),灌溉站使用的灌溉电费由中标者承担,中标者应按时向供电部门缴付,如因中标者未及时缴纳电费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中标者自行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8、在合同期内,****政府整体规划,双方应办理相关终止协议,并协商补偿事宜,****政府规定。 9、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享受,中标者不享受。 10、中标者在签订合同前交纳每亩200元的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到期履行约定义务的,全额退还,但不计利息。 11、发包方在相关地块的投入和改造,可向中标方收取合理的流转补偿金,流转补偿金额在遵循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协商确定。 12、投标人为同一户的不同个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项目投标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投标人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详见发包说明) |
标段编号:2
流转期限 | 4年0月 | ||
标段描述 | **村20、26、27组、和创通信、天星金属厂、鑫发毛纺厂复耕地47.6亩招租。报名条件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年龄70周岁以下。 3、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文化基础。 4、以家庭户为单位。 5、现有承包户可参与投标,但未按时足额缴纳年度租金的不得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交易面积 | 47.6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23800.00 | ||
交易底价 | 50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4-11-27 14:00~2024-11-27 15:00 | ||
出价延时 | 60秒 | ||
加价幅度 | 100元/年/亩 | ||
底价 | 500.00元/年/亩 | ||
成交人 | 陈进明 | ||
成交日期 | 2024-11-27 | ||
成交总金额 | 95200.00元 | ||
补充说明 | 1、该标段面积为大约数,最终面积按农户流转给村集体的面积及村集体所属的集体面积为准,并且面积不再复核。 2、该标段地块只限种植水稻、麦、油菜三种作物,不得改种其它作物,如发现有改种规定外作物情况,视同违约处理,发包方将收回中标者的土地种植权,其全部合同履行保证金及当年度的流转费(承包费)将不予退还。 3、中标者必须自主经营,亲自从事种植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中标地段,违者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中标地段,当年流转费(承包费)和全部合同履行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中标者必须实行机械化作业,****政府推进的机插秧、农药集中配送、交售国家粮食任务等工作义务,机插秧面积不得少于85%。 5、中标者在种植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债权债务均有中标者自行承担,发包方概不负责;中标者在种植期对农田水利、灌溉、道路等方面的投入及添置的农机具与生产物资(含各类农业机械、运输存储机器具、种子、农药、化肥、工具、生产生活物资、晾晒设施等)在合同期满后,由中标者自行处理,与发包方无关。 6、中标者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土质、气候、水质、自然灾害、管理不当等状况造成减产和绝收为理由,而要求发包方减免流转费(承包费)。中标者在合同期内产生的收益风险及其他意外风险等与发包方无关,由中标者自行承担。 7、中标者经营的土地区域内的灌溉站由中标者接管使用、享受和承担;并负责对灌溉站内及农田的设备管理、保养、修理以及农田灌溉(包括部分未流转农户的农田灌溉,灌溉费由中标者负责收取),灌溉站使用的灌溉电费由中标者承担,中标者应按时向供电部门缴付,如因中标者未及时缴纳电费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中标者自行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8、在合同期内,****政府整体规划,双方应办理相关终止协议,并协商补偿事宜,****政府规定。 9、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享受,中标者不享受。 10、中标者在签订合同前交纳每亩200元的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到期履行约定义务的,全额退还,但不计利息。 11、发包方在相关地块的投入和改造,可向中标方收取合理的流转补偿金,流转补偿金额在遵循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协商确定。 12、投标人为同一户的不同个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项目投标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投标人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详见发包说明) |
流出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 **** | 联系人 | 沈志强 | 联系电话 | ****1218 |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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