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广场及停车场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4-65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陈女士、0578-****958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4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1 | ****(牵头人)******集团有限公司、**省****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方) | ****0456 | 175日历天(道路部分于2025年1月1日前完工)。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 汪坤 |
2 | ****大学****公司(牵****集团****公司(成员方) | ****0456 | 175日历天(道路部分于2025年1月1日前完工)。 | 吴美琳 | |
3 | ****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人)**浙丽****公司(成员方) | ****0456 | 175日历天(道路部分于2025年1月1日前完工)。 | 程红光 | |
4 | ****公司(牵头人)******公司(成员方) | ****0456 | 175日历天(道路部分于2025年1月1日前完工)。 | 吴成坤 |
公示时间:2024年 11 月 29 日至2024年 12 月 2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913
公示单位:****
2024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