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背景
(一)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要素对接服务项目。
(二)项目背景
进一步推动辖区高质量知识产权(优质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积极汇聚资金、人才和技术要素**,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加快构建良好知识产权金融生态。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控制价):不超过12万元。
三、项目时限
项目服务时限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为期一年。
四、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服务内容
建立本区域技术经理人人才库,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运用、知识产权金融相关对接活动,协同本单位开展相应活动的宣发工作。
(二)具体要求
1.建立技术经理人人才库。通过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等多种途径,推荐并建设不少于30名技术经理人的人才库。
2.筹办市级示范活动。在市级范围内举办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运用相关的示范活动,发布专利技术清单、推介专利盘活系统,覆盖主体不少于200家(人)次,在市级及以上媒体上宣传推广不少于5家。
3.举办沙龙对接活动。以知识产权金融为主题开展沙龙活动1场,邀请银行、券商、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不少于10家,邀请行业专家开展主题分享不少于2人,促成本单位与金融机构高层管理人员洽谈互动和后续**。
4.开展专题宣传。挖掘本地区知识产权与金融融合发展亮点,形成总结经验、报道等专题宣传不少于2篇,2500—3000字/篇,协同本单位新媒体平台开展宣发工作。
五、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为证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股东构成详细情况(包含出资人信息、出资情况、占比情况、所有股东/出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附件2)。
(二)说明
1.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承诺函需单独封装,****小组在比选**行资格审查(资料不齐将取消比选资格)。比选资料由供应商自拟。
2.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六、考核验收和付款
(一)考核验收
中标人项目服务结束后,采购方将依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工作内容对中标人服务质量与成效进行考核验收。
(二)付款方法和条件
按照实际中标额分两次进行支付,具体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七、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由********小组,在满足项目资格条件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审。
(二)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附件1。
八、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4年12月3日12:00前,将评审标准要求的相应文件密封装订完好,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和承诺函(附件2)单独封装,在封口处加盖单位鲜章,交至****(**区武科西五路360号2栋2单元211办公室),不接受快递邮寄递交。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
九、比选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结果在“****官方网站”发布。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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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