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4-5415]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4-11-30 00:00
资审结果水利水务公示模板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成)梅****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提供设计负责人社保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公告第3.5条,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
2 | ****集团有限公司,(成)国兴****公司 | 通过 | |
3 | (主)******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省****公司,(成)**龙腾****公司 | 通过 | |
5 | (主****集团****公司,(成)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公司,(成)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主)****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8 | (主)******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9 | (主)江****集团有限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10 | (主)****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11 | ****集团有限公司,(成)**灵捷水利****公司 | 通过 | |
12 | ****公司 | 通过 | |
13 | (主)**水总水利****公司,(成)**市水务****公司 | 通过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30日0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3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3224
联系地址:**市**区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B座三楼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市****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3896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1号E栋3楼
招标人:****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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