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彩玲(住宅-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滘居委会五组固化住宅留用地17-6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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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24GG****450 |
冼彩玲(住宅-****五组固化住宅留用地17-6号地) |
冼彩玲 |
2024-11-28 |
****五组固化住宅留用地17-6号地 |
总建筑面积:302.5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2.53㎡,地下建筑面积:0㎡,建筑层数:地上4层,地下:0层,用地面积:80㎡,计容面积:302.53㎡,基底面积:73.77㎡。 该宗申请变更图纸,对比原许可图纸:建筑面积由305.87平方米变为302.53平方米,基底面积由78.08平方米变为73.77平方米。 |
1、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后尚未开工的,建设单位(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2、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放线,并申请验线。未经验线,建设工程不得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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