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炼钢新增3#RH真空精炼装置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8371268 | 建设单位法人:李明 |
方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示范区钢电园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炼钢新增3#RH真空精炼装置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2-炼钢;铁合金冶炼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120-C3120-炼钢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厂区内 |
经度:118.49294 纬度: 38.95494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02 |
冀环审〔2023〕1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410 |
104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837126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1********837126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1********950538Q | 竣工时间:2024-06-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建设1套300t单工位双车RH真空精炼装置,并配套建设能源介质系统、除尘器、水处理系统等公辅设施,年处理钢水250万t。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1套300t单工位双车RH真空精炼装置,并配套建设能源介质系统、除尘器、水处理系统等公辅设施,年处理钢水250万t。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RH真空精炼的主要目的包括脱氢、脱氧、脱碳、成分调整、温度调节。具体流程包括钢水及原辅料供应、真空室预热、RH真空精炼、铝渣球投入及喂丝处理等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RH真空精炼的主要目的包括脱氢、脱氧、脱碳、成分调整、温度调节。具体流程包括钢水及原辅料供应、真空室预热、RH真空精炼、铝渣球投入及喂丝处理等工序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地下料仓废气局部封闭集气罩收集后送地下料仓废气脉冲袋式除尘器(覆膜涤纶针刺毡)+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1#转运站物料转运废气局部封闭集气罩收集后1#-5#套筒窑北侧成品废气脉冲袋式除尘器(覆膜涤纶针刺毡)+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2##转运站物料转运废气局部封闭集气罩收集后1#-5#套筒窑北侧成品废气脉冲袋式除尘器(覆膜涤纶针刺毡)+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3#转运站物料转运废气局部封闭集气罩收集后一炼钢3#脱碳转炉二次烟气脉冲袋式除尘器(覆膜涤纶针刺毡)+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3#RH真空精炼废气经各产尘点局部集气罩收集后送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1根30m高排气筒、3#RH抽真空废气经3级冷凝器冷凝+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3#RH真空精炼区无组织排放废气皮带封闭处理,同时各转运点设置局部封闭集气罩; 废水:真空系统冷凝器排污水及水环真空泵排污水一并经管网送入**浊环水处理系统处理(高速过滤+絮凝沉淀+板框压滤),处理后部分循环利用,部分排至2#****处理站处理;净环水冷却系统排污水经管网排至2#****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不外排; 固废: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除尘灰、废耐火材料、冷钢、精炼渣(铸余渣)、浊环水污泥、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铅蓄电池。 其中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铅蓄电池收集后暂存至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铅蓄电池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暂存于厂区现有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由**市****公司处置;****公司在建危险废物**化利用与协同处置项目投产后,废油桶可经其处理后送炼钢工序利用;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厂区现有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由京环鼎业****公司处置。 一般固废主要为除尘灰、废耐火材料、冷钢、精炼渣(铸余渣)、浊环水污泥等。其中除尘灰经灰仓暂存后由吸排罐车运至烧结配料工序再利用,废耐火材料更换后由生产厂家直接回收利用,冷钢和精炼渣(铸余渣)送一炼钢钢渣处理单元铸余渣处理生产线处理,浊环水处理污泥直接装车外售唐****公司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对电振给料器、除尘风机、冷却塔、蒸汽喷射泵、水环真空泵、板框压滤机、泵类等设备噪声,主要采取了基础减震、加装消音器、隔音材料及厂房隔声的降噪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 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 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 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 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 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 一旦发现泄露,应立即采取补 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 壤。根据污染物排放特点,合 理设置监测点,严格落实监测 计划。加强危险品的储运和使用管 理,严格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和出厂转移环节的环境管理和 风险防范。厂区初期雨水、事 故废水及消防废水须按照要求 设置收集措施,严禁排入外环 境。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措 施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按照 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 动的原则,做好突发环境事件 联防联控工作,定期开展应急 演练,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范 能力,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 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 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 控制、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文件 要求,建立包括废气、土壤、 地下水、噪声等各类污染源的 监测****监测台 账制度,完善环境监测计划, 对环境空气、土壤环境开展长 期环境监测,定期向公众公布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落实各 项污染物在线监测相关要求, 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项目应确保大宗物料及产品清洁运输比 例不低于85%,其他运输方式须落实《关 于推进实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环大气[2019]35 号)《全省钢铁企业环 保绩效全面创A 工作方案(2022 年)》 及《**省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方案》等相关要求,采用新能源汽车或 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运输。项目应落实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主要排放设施采 取切实有效的应急减排措施,并落实错 峰运输要求 。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其中抽真空过程中产生的冷凝器排污水及水环真空泵排污水经管网排入本项目浊环水处理系统处理,净化后的冷凝器排污水及水环真空泵排污水一部分排至2#****处理站处理,剩余部分送浊环水系统循环利用。净环水冷却系统排污水经管网排至2#****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地下料仓废气、1#转运站物料转运废气、2#转运站物料转运废气、3#转运站物料转运废气、3#RH真空精炼废气、3#RH抽真空废气。 地下料仓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覆膜涤纶针刺毡)处理,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1#转运站物料转运废气:经局部封闭集气罩收集后送脉冲袋式除尘器(覆膜涤纶针刺毡)处理,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2#转运站物料转运废气:经局部封闭集气罩收集后送脉冲袋式除尘器(覆膜涤纶针刺毡)处理,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3#转运站物料转运废气:收集后送入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外排;3#RH真空精炼废气:经局部封闭集气罩收集,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覆膜涤纶针刺毡)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3#RH抽真空废气经3级冷凝器冷凝处理后,通过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电振给料器、除尘风机、冷却塔、蒸汽喷射泵、水环真空泵、板框压滤机、泵类等设备噪声,主要采取了基础减振、加装消音器、隔音材料及厂房隔声的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除尘系统产生的除尘灰、废耐火材料、冷钢、精炼渣(铸余渣)、浊环水污泥、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铅蓄电池。 其中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铅蓄电池收集后暂存至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铅蓄电池验收期间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暂存于厂区现有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公司在建危险废物**化利用与协同处置项目投产后,废油桶可经其处理后送炼钢工序利用;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厂区现有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除尘灰经灰仓暂存后由吸排罐车运至烧结配料工序再利用,废耐火材料更换后由生产厂家直接回收利用,冷钢和精炼渣(铸余渣)送一炼钢钢渣处理单元铸余渣处理生产线处理,浊环水处理污泥直接装车外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本项目煤气管道和煤气柜设置自动调压、自动点火放散装置;进出气柜的煤气主干管设有紧急切断阀和安全水封;煤气柜周边设置了煤气检测报警装置;修订了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130209-2024-097-H。上述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已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2)防渗:本项目液压油箱区域和浊环水处理系统均进行了防渗施工,防渗措施满足环评要求。 已按照要求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 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 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 测,一旦发现泄露,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 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已按照要求落实监测 计划。 已按要求加强危险品的储运和使用管理。废 水已按照要求设置收集措施,物外排废水。 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满足安全生产 要求,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 备案,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 急预案,备案编号:130209-2024-097-H,采 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文件要求,编制自 行监测方案,落实各项污染物在线监测相关 要求,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本项目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首钢京唐公 司现状大宗物料及产品厂外运采用水运、 铁路、电车电动重型载货车、封闭皮带、 国六排放标准汽车运输,清洁运输比例达 91.5%。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 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公司建 立了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和运输车辆电子 台账,监控运输车辆车牌、排放阶段、物 料类别及覆盖等情况,并记录相关信息, 项目落实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针对主 要排放设施采取了切实有效的应急减排 措施,落实了错峰运输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要求上料系统建设1座铝渣球料仓(容积8m3)、1台喂丝机;3#RH抽真空废气排放口内径0.2m并设置一套自动监测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2座铝渣球料仓(单座容积8m3,一用一备)、2台喂丝机(一用一备);实际设置抽真空废气排放口直径0.5m,且根据“环办环监[2017]61号(附件1第五条)”的规定,结合抽真空工艺、废气污染物源强、废气间歇排放的特点和现场无法安装的实际情况,未设置自动监测装置。 |
1、环评文件上料系统建设1座铝渣球料仓(容积8m3)、1台喂丝机,实际建设2座铝渣球料仓(单座容积8m3,一用一备)、2台喂丝机(一用一备)。 2、环评废气污染物排放清单中提出3#RH抽真空废气排放口内径0.2m并设置一套自动监测装置;建设单位实际设置抽真空废气排放口直径0.5m,且根据“环办环监[2017]61号(附件1第五条)”的规定,结合抽真空工艺、废气污染物源强、废气间歇排放的特点和现场无法安装的实际情况,未设置自动监测装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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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地下料仓废气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标准要求 | 经集气罩收集后送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覆膜涤纶针刺毡)处理,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 地下料仓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1.1~1.4mg/m3 | |
2 | 1#转运站物料转运站废气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标准要求 | 经局部封闭集气罩收集后脉冲袋式除尘器(覆膜涤纶针刺毡)处理,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 1#转运站物料转运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1.1~1.6mg/m3 | |
3 | 2#转运站物料转运站废气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标准要求 | 经局部封闭集气罩收集后脉冲袋式除尘器(覆膜涤纶针刺毡)处理,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 2#转运站物料转运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1.0~3.1mg/m3 | |
4 | 3#转运站物料转运废气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标准要求 | 收集后送入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外排 | 3#转运站物料转运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4.5~5.8mg/m3 | |
5 | 3#RH真空精炼废气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 | 经局部封闭集气罩收集,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覆膜涤纶针刺毡)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 3#RH真空精炼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1.1~1.4mg/m3 | |
6 | 3#RH真空精炼区无组织排放废气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5中限值要求 | 皮带封闭处理,同时各转运点设置局部封闭集气罩 | 炼钢车间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277mg/m3 | |
7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政府关于执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唐政字[2021]82号)中限值要求 | 皮带封闭处理,同时各转运点设置局部封闭集气罩 |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下风向颗粒物贡献浓度最大值0.128mg/m3 | |
8 | 3#RH抽真空废气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标准 | 3级冷凝器冷凝+1根50m高排气筒 | 3#RH抽真空排放废气因真空工况,即单次排放时间仅为20分钟、排放无规律、废气温度高等原因不具备采样条件颗粒物浓度无法进行监测。本次废气量以真空泵排气量计,颗粒物排放浓度以《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10mg/m3计,废气排放量满足环评总量指标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 基础减振、加装消音器、隔音材料及厂房隔声的降噪措施 | 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为49~57dB(A),夜间噪声值为48~52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1)对液压油箱区域设置围堰、明沟及备用桶,防渗系数为K≤1×10-10cm/s;(2)浊环水处理系统采用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Mb≥1.5m,K≤1×10-7cm/s | (1)对液压油箱区域设置围堰、明沟及备用桶,防渗系数为K≤1×10-10cm/s;(2)浊环水处理系统采用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Mb≥1.5m,K≤1×10-7cm/s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除尘系统产生的除尘灰、废耐火材料、冷钢、精炼渣(铸余渣)、浊环水污泥、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铅蓄电池。 其中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铅蓄电池收集后暂存至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铅蓄电池验收期间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暂存于厂区现有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由**市****公司处置;****公司在建危险废物**化利用与协同处置项目投产后,废油桶可经其处理后送炼钢工序利用;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厂区现有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由京环鼎业****公司处置。 一般固废主要为除尘灰、废耐火材料、冷钢、精炼渣(铸余渣)、浊环水污泥等。其中除尘灰经灰仓暂存后由吸排罐车运至烧结配料工序再利用,废耐火材料更换后由生产厂家直接回收利用,冷钢和精炼渣(铸余渣)送一炼钢钢渣处理单元铸余渣处理生产线处理,浊环水处理污泥直接装车外售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除尘系统产生的除尘灰、废耐火材料、冷钢、精炼渣(铸余渣)、浊环水污泥、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铅蓄电池。 其中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铅蓄电池收集后暂存至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铅蓄电池验收期间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暂存于厂区现有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公司在建危险废物**化利用与协同处置项目投产后,废油桶可经其处理后送炼钢工序利用;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厂区现有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除尘灰经灰仓暂存后由吸排罐车运至烧结配料工序再利用,废耐火材料更换后由生产厂家直接回收利用,冷钢和精炼渣(铸余渣)送一炼钢钢渣处理单元铸余渣处理生产线处理,浊环水处理污泥直接装车外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危险品的储运和使用管理,严格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出厂转移环节的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厂区初期雨水、事故废水及消防废水须按照要求设置收集措施,严禁排入外环境。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 | 本项目煤气管道涂刷了警示色,煤气管道和煤气柜设置自动调压、自动点火放散装置;进出气柜的煤气主干管设有紧急切断阀和安全水封;煤气柜周边设置了煤气检测报警装置;修订了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130209-2024-097-H。上述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已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公司制氧站、空压站、海水淡化装置、危废暂存间、净环水冷却系统、工业新水处理系统、焦炉煤气精制装置、2#****处理站、地下料仓及1#~3#转运站、钢渣处理单元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公司制氧站、空压站、海水淡化装置、危废暂存间、净环水冷却系统、工业新水处理系统、焦炉煤气精制装置、2#****处理站、地下料仓及1#~3#转运站、钢渣处理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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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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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本项目新增颗粒物10.289t/a,区域现役源2倍削减量为颗粒物20.578t/a,****环境局****分局出具的《****环境局****分局关于****炼钢新增3#RH真空精炼装置项目现役源倍量削减方案》,本项目现役源削减指标总计颗粒物21.187吨/年,满足2倍削减需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落实了环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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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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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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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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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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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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