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10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8371268 | 建设单位法人:李明 |
方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工业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0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7-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均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1-D4411-火力发电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厂区内 |
经度:118.50847 纬度: 38.96437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23 |
唐曹审批环表〔2023〕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1-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8251 |
43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837126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1********837126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1********950538Q | 竣工时间:2024-04-0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sgjt_mtzx/sgjt_xxgk/44a52af3f1b14ebb8f4145a7e4a4b3fa.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发电量8亿千瓦时 | 实际建设情况:年发电量8亿千瓦时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锅炉以首钢京唐自产的富余高炉煤气为燃料,产生蒸汽发电。高 炉煤气总管上设置整体式煤气加热器,通过锅炉出口的烟气来预热煤气,提 高高炉煤气入炉温度,提高锅炉效率;空气经送风机加压,由空气预热器加 热后的热风送入炉膛助燃。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锅炉以首钢京唐自产的富余高炉煤气为燃料,产生蒸汽发电。高 炉煤气总管上设置整体式煤气加热器,通过锅炉出口的烟气来预热煤气,提 高高炉煤气入炉温度,提高锅炉效率;空气经送风机加压,由空气预热器加 热后的热风送入炉膛助燃。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为燃煤锅炉烟气及氨水储罐呼吸废气,燃煤锅炉烟气通过1根80m高排气筒外排,氨水卸车及储存过程中产生的呼吸废气经吸收罐吸收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采取了较为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本项目严格落实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替代,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废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凝结水处理系统排水、温排水等。其中生活污水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治理工艺、凝结水处理系统排水采用中和治理工艺,与锅炉排水一同排入****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温排水利用现有管道排入海洋。本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锅炉引风机、送风机、汽轮机、发电机、各类水泵以及锅炉蒸汽放散等,噪声值为90~115dB(A),工程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的降噪措施来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噪值为15dB(A)。降噪后,本项目噪声污染源对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昼间和夜间均为4.01~18.94dB(A),叠加背景值后,昼间、夜间噪声值不变,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及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催化剂(772-007-50)、脱硫副产物(441-001-06)、废油(900-249-08)、废油桶(900-249-08)和废离子交换树脂(SW17)等。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脱硫副产物和废离子树脂,废离子树脂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外处置,脱硫副产物委外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发电机等机械设备及汽轮机油系统产生的废油、废油桶、脱硝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油采用密闭桶收集后与废油桶一起暂存于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废催化剂更换后直接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 项目运营期对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的主要途径为废水、氨水、盐酸、氢氧化钠及废油垂直入渗进入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不涉及重金属、二噁英等可能污染土壤的污染物,不涉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土壤污染物类型。氨水、酸、碱等储罐均采用优质防腐材料,储罐区地坪、墙均采用耐酸砖及耐酸水泥铺砌,管道采用PPH管、衬胶管、衬玻璃管等,敷设在罐沟内及规定的位置,管道即使发生泄漏也在控制范围内,不会外泄。酸、碱和氨水罐所在区域,根据工艺要求设有排水沟、废水池和围堰,泄漏时物料均在罐区内,不会外泄。 6、海洋环境影响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对增殖放流效果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放流的种类和规模,生态损失补偿金额预计为66.97万元。 7、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高炉煤气、酸、碱、氨水、废油、废催化剂等多种危险物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开展了环境风险专题评价。综合环境风险评价工作过程,在建设项目完善上述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防控。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为燃气锅炉烟气及氨水储罐呼吸废气,燃气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CR脱硝+密相干塔脱硫(含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80m高排气筒外排,氨水卸车及储存过程中产生的呼吸废气经吸收罐吸收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凝结水处理系统排水、温排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后排入首钢****处理站;锅炉排水通过排入降温池降温后排入厂区生产排水管网,最终排入首钢****处理站;凝结水处理系统产生酸碱废水,经中和后,就近经厂区生产排水管网排入****处理站,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温排水经管道排入海洋。 3、厂界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锅炉引风机、送风机、汽轮机、发电机、各类水泵以及锅炉的蒸汽放散。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加装消声器等隔声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密相干塔脱硫工艺中产生的脱硫副产物和自来水处理设施中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委外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油、废油桶,以及SCR脱硝工艺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防护措施 (1)重点防渗区域:危废间内危险废物与承载危废的基础之间已设有防渗层,且表面无裂隙,渗透系数≤10-10cm/s。 (2)一般防渗区域:锅炉辅助间及氨水站等底部用15cm三合土铺底,再在上层用10~15cm的水泥混凝土浇底,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确保防渗效果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氨水、酸、碱等储罐均采用优质防腐材料,储罐区地坪、墙均采用耐酸砖及耐酸水泥铺砌,管道采用PPH管、衬胶管、衬玻璃管等,敷设在罐沟内。罐区内相关管道、阀门、法兰、仪表、泵等设备满足抗腐蚀要求。简单防渗区域:建设项目厂区地面、办公室采用三合土铺底,再在上层铺水泥进行硬化 6.海洋环境影响 正在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并对增殖放流效果进行跟踪监测。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首钢京唐已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号:130209-2024-097-H),将本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纳入其中。 |
实际建设未建设烟气再循环风机,引风机治理措施由吸气消声器改为基础减振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及时修订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园区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按照规定报相关部门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加大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加强了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环境风险应急措施。修订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报相关部门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加大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定期进行了应急培训和演练。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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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00MW发电燃气锅炉烟气治理设施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及《****环境局关于印发钢铁、焦化、水泥行业全流程烟气达标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唐环气[2019]3号) | 低氮燃烧+SCR脱硝+密相干塔脱硫措施 | 锅炉烟气排放口SO2浓度最大值为21mg/m3,NOx浓度最大值为35mg/m3,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1mg/m3,氨浓度最大值为0.98mg/m3 | |
2 | 氨罐区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限值 | 氨气吸收罐吸收 | 氨罐区下风向氨浓度最大值为0.09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4类区标准 | 基础减振、加装消声器和厂房隔声等 | 首钢京唐厂界昼间噪声为49~57dB(A),夜间为48~52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运营期对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的主要途径为废水、氨水、盐酸、氢氧化钠及废油垂直入渗进入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不涉及重金属、二噁英等可能污染土壤的污染物,不涉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土壤污染物类型。氨水、酸、碱等储罐均采用优质防腐材料,储罐区地坪、墙均采用耐酸砖及耐酸水泥铺砌,管道采用PPH管、衬胶管、衬玻璃管等,敷设在罐沟内及规定的位置,管道即使发生泄漏也在控制范围内,不会外泄。酸、碱和氨水罐所在区域,根据工艺要求设有排水沟、废水池和围堰,泄漏时物料均在罐区内,不会外泄。 | 重点防渗区域:危废间内危险废物与承载危废的基础之间已设有防渗层,且表面无裂隙,渗透系数≤10-10cm/s。 (2)一般防渗区域:锅炉辅助间及氨水站等底部用15cm三合土铺底,再在上层用10~15cm的水泥混凝土浇底,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确保防渗效果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氨水、酸、碱等储罐均采用优质防腐材料,储罐区地坪、墙均采用耐酸砖及耐酸水泥铺砌,管道采用PPH管、衬胶管、衬玻璃管等,敷设在罐沟内。罐区内相关管道、阀门、法兰、仪表、泵等设备满足抗腐蚀要求。 (3)简单防渗区域:建设项目厂区地面、办公室采用三合土铺底,再在上层铺水泥进行硬化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度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回收利用。废催化剂采用密闭袋装收集、废油采用密闭桶装收集后与废油桶一起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并定期送有资质的危度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加强危险度物收集、出厂转移环节的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 |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机械设备及汽轮机油系统产生的废油、废油桶,脱硝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脱硫渣,凝结水精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树脂。其中,废油、废油桶、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保****公司、******公司、**市****公司处置。脱硫渣委托****处置,废离子树脂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外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对增殖放流效果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放流的种类和规模,生态损失补偿金额预计为66.97万元。 | 已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并对增殖放流效果进行跟踪监测。 |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及时修订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园区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按照规定报相关部门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加大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 该项目已纳入首钢京唐应急预案中,并备案(备案号:130209-2024-097-H)。配备有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依托工程为首钢京唐厂区供水管网、供热、供暖、供电、除盐水站、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 (1)给排水 本项目用水依托首钢京唐现有厂区生产、生活给水管网,包括:****泵站、冷却海水供水泵、除盐水管网和精除盐水站供水管,不开采地下水,能够满足项目的用水需求。 (2)给排水 本项目用水依托首钢京唐现有厂区生产、生活给水管网,包括:****泵站、冷却海水供水泵、除盐水管网和精除盐水站供水管,不开采地下水,能够满足项目的用水需求。 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凝结水处理系统排水等,均进入首钢****处理站统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供热 本项目生产不用热,办公区采暖依托首钢京唐现有厂区采暖管网。 (4)危险废物暂存间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首钢京唐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综合处置利用率为100%。 (5)温排水 本项目产生的温排水接至首钢京唐海水脱硫曝气池出口海水退水渠阀门井,依托首钢京唐现有温排水排放口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依托工程为首钢京唐厂区供水管网、供热、供暖、供电、除盐水站、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 (1)给排水 本项目用水依托首钢京唐现有厂区生产、生活给水管网,包括:****泵站、冷却海水供水泵、除盐水管网和精除盐水站供水管,不开采地下水,能够满足项目的用水需求。 (2)给排水 本项目用水依托首钢京唐现有厂区生产、生活给水管网,包括:****泵站、冷却海水供水泵、除盐水管网和精除盐水站供水管,不开采地下水,能够满足项目的用水需求。 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凝结水处理系统排水等,均进入首钢****处理站统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供热 本项目生产不用热,办公区采暖依托首钢京唐现有厂区采暖管网。 (4)危险废物暂存间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首钢京唐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综合处置利用率为100%。 (5)温排水 本项目产生的温排水接至首钢京唐海水脱硫曝气池出口海水退水渠阀门井,依托首钢京唐现有温排水排放口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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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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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按照《**市202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暨稳定“退后十”工作方案》(唐字[2022]2号)要求,2022年10月首钢京唐完成《****二期高炉热风炉烟气净化项目》(备案号:202********0000173),针对3#高炉热风炉实施密相干塔脱硫,治理后可削减SO2排放量147.96t/a,拟建项目SO2排放量为73.46t/a,倍量为146.92t/a,可满足现役源2倍削减要求。 根据《**市**区重点物料运输绿色提升改造工程大气污染物削减核算报告》,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曹****公司铁路装车专用线改造工程、**港****公司铁路装车系统改造工程、****大宗物料长距离输送综合管廊工程等绿色运输提升改造工程共计可削减二氧化硫1.065t/a、氮氧化物418.747t/a、颗粒物19234.041t/a。已调剂出氮氧化物4.323t、颗粒物140.964t用于******公司30万t/a己二腈项目,已调剂出颗粒物19.391t用于******公司工业危险废物**化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已调剂出颗粒物8.170t用于******公司工业尾矿综合利用生产生态建材项目,已调剂出颗粒物25.248t用于万德斯(**曹妃****公司汞废物及碱煮包装桶处理项目,已调剂出颗粒物3.882t用于**首朗含CO2工业尾气生物合成无水乙醇项目,剩余氮氧化物414.424t、颗粒物19036.386t,现拟调剂出颗粒物38.6t用于该项目倍量削减。 按照《**市202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暨稳定“退后十”工作方案》(唐字[2022]2号)要求,2022年10月首钢京唐完成《****二期高炉热风炉烟气净化项目》(备案号:202********0000131),针对1#2#高炉热风炉开展SCR脱硝治理,治理后可削减NOx排放量340.8t/a,已调剂出2.294t用于**首朗CO2工业尾气生物合成无水乙醇项目,剩余338.506t,拟建项目NOx排放量为154.42t/a,倍量为308.84t/a,可满足现役源2倍削减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现役源削减方案均已落实完成,满足环评文件及相应的政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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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对增殖放流效果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放流的种类和规模,生态损失补偿金额预计为66.97万元。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并对增殖放流效果进行跟踪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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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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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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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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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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