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WGC2024064)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 2024年11月29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61518公顷 | 宗地坐落: | **市**区湖光路以北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4000万元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其它事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竞买保证金。 2.交款方式:在土地成交之日起2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60日内按现状标高交地。****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因受让人自身原因未在通知期****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交地时间从约定交地时限届满之日起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本宗地用于工业项目,为带设计方案出让的工业用地,****已按程序审查《**区湖光路以北46151.80平方米的**市临港工业区集中供热项目工程规划方案》,具体详见《**市临港工业区集中供热项目工程规划方案的审查意见》。 7.为切实履行相应宗地的项目准入条件要求,保证**区产业发展需要,土地竞得者须按照《**市临港工业区集中供热项目工程规划方案》建设,****改革局签订《**市**区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有关产业、环保、规划要求,供地后由所在地相关部门跟踪落实。 8.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执行。 9.该宗土地出让方应缴交的印****管理中心负担。 |
二、公示期: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03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军民路29号
邮政编码:524000
联 系 人:周生
联系电话:0759-****170
电子邮件:****@163.con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