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果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长江路25号综合楼(果业大厦)及长江路2号(果品住宅楼)3栋部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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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位于****区长江路25号综合楼(果业大厦)及长江路2号(果品住宅楼)3栋部分房产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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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万元 人民币 |
14 |
2024-11-29 |
网络竞价 |
一、本次租赁房产含增值税价。 二、本次租赁房产分别位于**市**区长江路2号3栋(果品住宅楼)及长江路25号(果业大厦),建筑面积合计为11464.86平方米,其中**市**区长江路2号3栋房屋所有权人为****,建筑总层数为地上6层、地下1层,修建年代为1983年;长江路25号果业大厦总层数为地上18层、地下1层,修建年代为2004年,本次租赁部分中除10层、15层、18层属******公司资产外,均为****资产,已办理权属证书。 三、本次租赁房产长江路25号综合楼(果业大厦)10层、15层、18层由******公司****公司****办理,已出具授权委托书。 四、出租方未提供本次租赁资产中果品住宅楼1层及果业大厦15、18层对应房产的权属登记证书。 五、本次果业大厦二层主楼及副楼(合计1566.81平方米)已租赁给**仙人掌大****公司使用,主楼租赁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副楼租赁期限至2027年4月30日。****公司拖欠租金,****法院,案件尚未审结。 六、本次租赁资产部分处于对外租赁状态,具体租赁期限详见果业大厦租赁项目统计表。项目成交后已出租部分资产自租期届满后移交至承租方,涉诉部分资产(即果业大厦二层主楼及副楼)自原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移交至承租方。该部分延期移交的资产以出租方向承租方实际移交之日起算租期,租期不超过本次租赁的整体租期到期日,租金自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移交之前的租赁费用承租方不予承担。承租方与出租方于租赁资产移交之日签订补充协议。 七、项目成交后,承租方应按公告约定按成交价支付半年租金。 八、截止评估基准日本次租赁房产中有14项房产处于抵押状态,抵押期限至2025年4月9日,抵押****商行**支行,详见果业大厦租赁项目统计表。 九、本次租赁部分资产现状用途与设计用途不符,本次按设定用途进行房地产租金评估。 十、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十一、本次租赁位于**区长江路2号3栋部分房屋及**区长江路25号综合楼18层的分户建筑面积有产权持有人申报,若与权属登记薄不符,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十二、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交易所无关。 十三、意向承租方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及报名资料,****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本次租赁房产意向承租方踏勘时须向出租方提供经营思路及设计概念方案,并经出租方充分认可。 十四、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项目统计表》等备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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