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致:******公司、**省鑫****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金****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五四片区扩容改造提升工程公园配套设施修复项目已由****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23]183号,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市**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额约为397万元,发包价下浮K值为6%。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对**市五四片区扩容改造提升工程公园配套设施修复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对**公园内桥景观、桥梁、设施设备进行修复。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 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广场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投标截止时仍被列入**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②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③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3日17时30分00秒,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市**区**路1号同晖府D区1-1号楼闽苏商办6楼)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玖仟元整(¥7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0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市**区**路1号同晖府D区1-1号楼闽苏商办6楼);
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建新镇奥体路9号
邮编:350008,电子邮箱: /
电话:0591-****3269,传真: /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1号同晖府D区1-1号楼闽苏商办6楼
邮编:350009
电话:0591-****2791-6057,传真:0591-****2787
联系人:郑武杰、林艺妍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纪检室
地址:**市**区建新镇奥体路9号
联系电话:0591-****098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委员会进行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