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GR2024SD****207-4 |
标的名称 | ****所属**市宇通牌、捷达牌、帕萨特牌、依维柯牌、**现代牌5辆机动车 | 转让底价 | 3.55509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12-0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06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集团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4-03-31 |
评估结果(万元) | 4.89 | 备案单位 | ****公司 |
机动车具体信息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机动车品牌 | 宇通牌、捷达牌等 | 车牌号码 | |
车架号 | 详见资产描述信息 | 权证 | 详见资产权属文件 |
登记日期 | -- | 颜色 | 详见资产描述信息 |
排量(ml) | 数量 | ||
行驶里程数(万公里) | 详见资产描述信息 | 年检至 | -- |
详细信息 | 1、标的状态为:闲置 2、标的资产共包含5辆旧机动车,一同受让不拆分。 (1)标的一:车牌号码为鲁A69262,车身颜色为白,车架号码为LZYTETC64A****107,发动机号为G2GYAA00106,排量为5200ml,车辆型号为宇通ZK6799HA,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2月9日,年检有效期至2025年2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25年2月9日。截至评估基准日,已行驶里程为****000公里,无违章。 (2)标的二:车牌号码为鲁A616B3,车身颜色为灰,车架号码为LFV2A11G****96711,发动机号为949435,排量为1595ml,车辆型号为捷达FV7160CiFE,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1月14日,年检有效期至2025年1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25年1月14日。截至评估基准日,已行驶里程为560000公里,无违章。 (3)标的三:车牌号码为鲁A60VX0,车身颜色为黑,车架号码为LSVDL49F****20423,发动机号为355636,排量为1781ml,车辆型号为帕萨特SVW7183LJi,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07年9月28日,年检有效期至2025年9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25年9月29日。截至评估基准日,已行驶里程为399862公里,无违章。 (4)标的四:车牌号码为鲁A0A7S9,车身颜色为灰,车架号码为LNVU1CA39AV401453,发动机号为10D1218,排量为2499ml,车辆型号为依维柯NJ6483ATS6,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4月28日,年检有效期至2025年4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25年4月27日。截至评估基准日,已行驶里程为36729公里,无违章。 (5)标的五:车牌号码为鲁A0760G,车身颜色为灰,车架号码为LBEPCCAH75X198714,发动机号为G4GA5B355516,排量为1599ml,车辆型号为**现代BH7160M,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05年7月22日,年检有效期至2025年7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25年7月14日。截至评估基准日,已行驶里程为470000公里,无违章。 3、评估价为不含税价,挂牌价为含税价。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联评报字【2024】第(1636)号《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明细表》。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02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中心****银行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车辆均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车辆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车辆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车辆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2、过户地不限,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迁入地车辆限购及指标管理政策,如成交后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与责任。3、车辆必须过户,过户地不限,过户后转受让双方才能进行车辆移交;如车辆过户外迁,出档前禁止离开车辆当前属地或注册地市。4、标的车辆移交前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为完成标的车辆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自标的车辆办理完过户手续后,转让方便不负责标的车辆的保管。5、如车辆成交后年检、保险过期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保险不支持变更、过户。6、机动车无租赁抵押及重大事故和瑕疵情况。7、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转让范围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中心****银行账户。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实体现状接收标的。行驶里程、修理记录、环保排放标准、事故及瑕疵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意向受让方作出受让决定的依据。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具体费用情况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自行了解迁入地车辆限购及指标管理政策。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