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竞价房屋位于丰奥嘉园北区1号楼一楼西头,门在小区外部。
现有初始承租人愿意以28800元每年的价格整体承租该房屋,租期五年。
现初始承租人已经将一年的房租以及陆仟元保证金,共计34800元电汇至业委会对公账户。
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现进行公开竞价,具体如下:
一、竞价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6日下午5点整。
二、竞价上升幅度为2400的整数倍。
三、每个承租人只有一次竞价机会。
四、如有其他人竞价,则初始承租人还有一次出价机会。最终,价格最高、条件最优者取得承租权。
五、竞价时,承租人必须先在2024年12月6日下午5点前将一年的租金以及陆仟元保证金转入业委会对公账户,没有将租金、保证金转入账户的,视为无效竞价。
账户信息如下:
①户名:济(高新区)丰****委员会
②账号:2000 0084 1690 0012 7842 108
③开户行:**银行****支行
六、竞价联系人:孙平 189 6307 3309
七、竞价优胜者按照附件签订租赁合同,凡是参与竞价的承租人视为已经同意附件的租赁合同文本。
本公告由济(高新区)丰****委员会负责解释。
济(高新区)丰****委员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北区临街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济(高新区)丰****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物业服务方:****中心(以下简称丙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位于**市高新区丰奥嘉园北区1#楼一层西头,门朝商业街开,房屋基础设施以现状为准。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租用房屋用途为:仓储超市、办公、住宿
不得存放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危险物品及其他违法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房屋的交付
租赁期限:共5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房屋的交付:在乙方按合同约定缴纳一年的租金及6000元的押金后,甲方于2025年1月1日前向乙方交付房屋。租赁期满后房屋交接无问题,甲方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 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1、租赁期间,双方约定租金为2400元/月。
2、租金缴纳周期为一年,以第一次交纳租金为基础,距离每个缴费周期结束三个月前,缴纳下一个缴费周期的租金。拖欠租金视为违约行为,甲方和丙方有权采取换锁、断水电等强制措施,并发起仲裁直至按合同补齐租金。
3、租赁期满,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继续承租该房屋,双方重新商定续订租赁合同,续租合同租金及租期根据市场价格行情调整。
4、租金支付账户:
①户名:济(高新区)丰****委员会
②账号:2000 0084 1690 0012 7842 108
③开户行:**银行****支行
第五条 物业管理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自合同生效起,物业费2160元/年,由乙方按年缴纳,拖欠物业费视为违约行为,甲方和丙方有权采取换锁、断水电等强制措施,并发起仲裁直至按合同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2、水、电费等由乙方按照《物业合同》的****公司。水、电费基价标准按**市有关标准执行。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负担。
3、乙方租赁期间所发生的通讯费、宽带网络等费用,由乙方自行交纳。
4、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严格遵守《丰奥嘉园小区管理规约》的各项内容,房屋由乙方负责修缮。
第六条、装修
1、乙方租赁区域内因装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装修方案应经甲方及丙方书面批准,遵守甲方和丙方相关规定,严格遵守《装修手册》的各项内容,接受丙方监督,并按丙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接受乙方的装修方案后,乙方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对该装修恢复原状。虽然甲方同意了乙方的装修方案,但是,如果乙方的装修方案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负责装修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如因乙方装修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相应刑事和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区域内的装修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安全标准及结构承载负荷标准,房屋结构的损害及其他安全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退租时,除了可移动的电器外,其他一切装修、线路、附属设施等不得拆除,否则,押金不退。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代表丰奥嘉园小区业主大会出租本房屋。
2、甲方或丙方在进行检查、修缮时,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3、甲方委托丙方负责乙方租赁区域外围的卫生清理和安全联防,如遇乙方设施、火警被破坏等事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租赁房屋内的卫生及财产安全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违反环保、卫生、市容、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因此被罚款,由乙方承担。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出租房屋损坏,并连带造成第三者损失及人身伤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用途,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或提供、容许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7、乙方需要续租应于租赁期满前半年以上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由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8、甲方出售或转让该承租房屋给第三方,如房屋由第三人购买取得,则租赁期内本合同甲方的权利义务由第三人承接,甲方须提前两周告知乙方并事先向购买人说明,保证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9、乙方不拖欠租赁费、物业费的前提下,如有不明人员给乙方锁门或限制车辆进入,乙方应通过报警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甲方、丙方应无条件提供帮助和协调,如7日内无法解决问题,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方通过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退还剩余的物业费、租赁费。
10、乙方****,甲方应无条件协调乙方的车辆出入,保障水、电、物业服务等必要基础条件不受限制。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修缮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修缮由乙方负责,甲方对房屋以现状出租,乙方已经对房屋现状有充分了解。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补充、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均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可通过下列方式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
(2)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不能使用该房屋的。
3、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物业费超过30天的;
(2)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3)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用途的;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承租场所转租、分租的;
(5)乙方在租赁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
4、相关法律、法规或条例规定解除合同情形的。
5、租赁期内,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需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且交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方可解除合同,通知期满合同终止,双方按实际结算租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6、当本合同依上述情形解除后,本合同即终止。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本合同终止后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支付当年租金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自应交付之日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业费,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自应付之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
2、除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终止本合同,否则,单方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两个月租金的作为违约金。
3、因违约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给予赔偿。
4、违约方要赔偿对方的保险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一切损失。
5、乙方迟延交付租金的,甲方有权对房屋停水、停电。
6、合同到期不再续约,乙方应当交付房屋却拖延交付的,按照实际拖延时间,按照租金的两倍缴纳占用费用。
7、乙方应当向甲方交还房屋但拒不交付,超过3日的,视为其放弃房屋内的一切物品,甲方有权换锁。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于甲、乙、丙叁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