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工业综合码头3#泊位工程,工程范围内容为**3000吨级(水工结构按靠泊5000t级船设计)的泊位1个,年设计吞吐量为40万t,配套建设给水、供电照明、安保消防、环保水保防污染等设施。3#泊位采用高桩梁板码头结构形式,由码头平台及引桥组成。码头平台长117.5m,宽25.0m,码头平台为整体式,平台上部结构由横梁、纵梁、轨道梁、系靠船梁和叠合面板等组成。码头平台与荆江大堤间通过1座引桥与后方连接,引桥采用排架式梁板结构,引桥上部结构由现浇钢筋砼横梁、预制空心板及现浇面层组成,引桥与码头平台交接处设喇叭口。****工业综合码头3#泊位工程施工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维护管理的要求如下:
1.维护水域:****工业综合码头3#泊位工程水工建筑物及前沿水域。
2.维护时间:开工至交工验收完成。协议期满后按照行政主管机构要求,甲方如仍需乙方服务,则双方应另行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协议。
3.工作内容:****工业综合码头3#泊位工程施工及前沿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维护管理。
4、主要服务内容:
(1)按照《中华人民**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内河避碰规则》、等法律法规,负责做好该码头作业期的水上交通安全维护工作。
(2)建立健全码头作业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落实水上通航安全措施。
(3)与各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与各级行政主管机构、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等联系畅通,遇情况及时通报。
(4)按照行政主管机构的安全监管要求,负责作业水域作业船舶的通航环境安全维护管理。
(5)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24小时全天候值班,严密监视作业水域通航情况,及时督促航行船舶及作业船舶纠正危及作业水域及航道通航安全的行为,做好作业水域安全警戒和应急处置。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按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对该作业水域的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救助。
(6)制止与该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设施进入施工作业区。
(7)对作业船舶及船员的适航、适任情况提供技术咨询。
(8)协助行政主管机构开展交通管制。
1 | 技术服务 | 1.****0000 | 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