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电子反拍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反拍。
一、项目基本信息(一)项目名称:****液晶显示器电子反拍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156,597.09
(四)采购需求:
1 | 液晶显示器 | 海康威视/HIKVISION DS-VW55/L35 液晶显示器 LCD拼接屏 分辨率高达1920*1080 显示尺寸55inch | 海康威视/HIKVISION | DS-VW55/L35 | 39 | 4015.31 |
(五)商务需求
1 | 海康威视/HIKVISION DS-VW55/L35 液晶显示器LCD拼接屏 ,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须满足电子反拍商品下方信息展开页中的全部要求(包含规格参数、商品详情等内容)。 |
2 | 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为原厂全新未**正品,严格按照招标参数要求进行供货,不得提供二手产品、减配、拆改产品。供货商所提供的商品与招标参数不一致或提供产品非原厂产品的,一律拒收,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供应商将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10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安装并交付使用。 |
3 | 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提供至少2年质保,必须提供7*24小时服务,故障发生后,立即响应,并2小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供应商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保证设备运行稳定,系统运行流畅,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
4 | 所有标的包装完好, 标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标的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
5 | 免费送货/安装,不接受委托第三方送货。验货时需供货商拆卸包装箱,通过厂家指定官方渠道核实配置,如查验异常,则为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货物。 |
6 | 按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供应商在参与项目前,应当保证货源充足并确保能及时供货,成交结果发布后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影响了采购单位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将按照《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由各级电子卖场运营管理机构暂停违规供应商电子卖场交易权限6个月,并予以公示,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按成交金额向甲方支付1%的违约金。 |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交货地点:**自治区呼和浩****政府后街向西200****监狱
货款支付:采购人应在完成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五)反拍公告时间:2024-12-01 ~ 2024-12-02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12-02 09:25:00~ 2024-12-03 09:25:00
(七) 最低报价降幅固定值:200元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一)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反拍(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二)供应商应根据反拍公告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提交报价。供应商可多次报价,新报价不得高于旧报价。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时提交的产品和服务承诺,确保符合“反拍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反拍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为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且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三、反拍规则(一) 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单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轮次报价,但新报价不得高于旧报价,系统每小时公布1次当前最低报价;
(4)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有3家,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电子反拍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反拍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吕小龙
联系方式:0471-****045
采购单位:****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