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本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为****内燃机车走行部车载监测装置整治项目择优选别选择1家供应商,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二、采购内容
30台内燃机车走行部车载监测装置整治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应提供近5年内铁路局或机车厂铁路产品供货或整治项目业绩,为铁路系统合格供应商。 3、内燃机车走行部车载监测装置产品必须符合TG/JW225-2016《机车走行部车载监测装置检修规定》(铁总运【2016】 25号)要求。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水平,遵守采购人制定的规则。 5、良好的企业财务状况和依法纳税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备注: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 (9****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情况; (10****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 **省**市******机务段511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4年11月30日13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4日17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0时30分(**时间),地点为 **省**市******机务段511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4年12月10日10时30分(**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 **省**市******机务段511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荔****机务段
联 系 人:丘工
电 话:020-****7607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机务段
日期: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