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万台制冷设备生产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822MA2DL0T79U | 建设单位法人:翟东 |
翟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街道竹亭路16-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5万台制冷设备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51-C3851-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街道竹亭路16-1号 |
经度:118.46002 纬度: 28.8849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16 |
衢环常建备****0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22MA2DL0T79U001W |
2022-09-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60 |
46 | 运营单位名称:**** |
****0822MA2DL0T79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800MA28F6YN0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800MA28F6YN02 | 竣工时间:2022-09-2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23oe5U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租赁****公司的厂房(1F,总建筑面积为7700m2)的车间(使用面积约为3300m2)用于布置项目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租赁****公司的厂房(总建筑面积为10627.4m2)的车间,增加部分面积作为产品仓库和危废仓库使用 |
本项目建设地点与环评一致,总平面布置总建筑面积增加2927.4m2,增加部分面积作为产品仓库和危废仓库使用,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5万台制冷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万台制冷设备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首先将彩涂钢进行开屏、剪板,然后进行冲床等机加工,作为零部件1进入组装区待组装,本项目采用彩涂钢直接进行加工组装,不对钢板进行酸洗磷化等表面处理工序。 将隔热铝膜(铝板)进行开屏、折弯后的零部件2进入组装区待组装;同时将镀锌铁管、铜管进行手工弯管,然后进行焊接,焊接完成的零部件与先前加工完成零部件3一起进行组装,组成模具。 (2)是将发泡料用发泡机注入模具进行发泡,发泡过程较复杂,主要是通过异氰酸酯与聚氨酯预聚物反应生成聚氨酯,异氰酸酯与水反应放出二氧化碳,并生成脲素衍生物,脲基上的活泼氢与异氰酸酯反应使分子交联,形成网状结构,链增长反应及交联反应使物料逐渐由液体凝固为固体,放气反应(即异氰酸酯与水反应放出二氧化碳)使物料形成泡沫塑料,以上各步骤同时发生。根据工艺要求,项目模具发泡过程模温需维持在40~50℃。该过程需4.5~5.5min后发泡完毕,即形成聚氨酯泡沫,发泡工序产生发泡废料及发泡废气。 (3)是将发泡成型的冷柜主机与塑料配件、玻璃配件、压缩机等进行组装。 (4)是在制冷设备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真空、加注制冷剂、测试 ,测试合格即为成品,入库保存。 | 实际建设情况:(1)首先将彩涂钢进行开屏、剪板,然后进行冲床等机加工,作为零部件1进入组装区待组装,本项目采用彩涂钢直接进行加工组装,不对钢板进行酸洗磷化等表面处理工序。 将隔热铝膜(铝板)进行开屏、折弯后的零部件2进入组装区待组装;同时将镀锌铁管、铜管进行手工弯管,然后进行焊接,焊接完成的零部件与先前加工完成零部件3一起进行组装,组成模具。 (2)是将发泡料用发泡机注入模具进行发泡,发泡过程较复杂,主要是通过异氰酸酯与聚氨酯预聚物反应生成聚氨酯,异氰酸酯与水反应放出二氧化碳,并生成脲素衍生物,脲基上的活泼氢与异氰酸酯反应使分子交联,形成网状结构,链增长反应及交联反应使物料逐渐由液体凝固为固体,放气反应(即异氰酸酯与水反应放出二氧化碳)使物料形成泡沫塑料,以上各步骤同时发生。根据工艺要求,项目模具发泡过程模温需维持在40~50℃。该过程需4.5~5.5min后发泡完毕,即形成聚氨酯泡沫,发泡工序产生发泡废料及发泡废气。 (3)是将发泡成型的冷柜主机与塑料配件、玻璃配件、压缩机等进行组装。 (4)是在制冷设备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真空、加注制冷剂、测试 ,测试合格即为成品,入库保存。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DA001(发泡废气)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 2、焊接烟尘:采取移动式烟城吸收器,未收集部分直接采取车间无组织外排。 3、无组织排放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的方式。 4、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处理厂。 5、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订) 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和临时贮存;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6、各类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签订处置协议。 7、①设备购置时采用高效低噪设备;②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减少噪声外扬;③加强管理,日常密闭操作,门窗紧闭,尽可能减少噪声外扬;④夜间 22:00 以后不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抽气+****设备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少量焊接烟尘经可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开屏、剪切等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切割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企业加强了车间机械通风。 企业加强了车间机械通风。 本项目排水“雨污分流”的原则进行设计实施,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港(紫港—****分界断面)。 公司在产品仓库设有专门危废暂存库,总面积约3平方米,分别存放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地面采取了防渗措施设置了金属托盘,出入口有门,门上锁,设置了分类存放区及相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 公司设置有1座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已按要求做好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一般物料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粉尘灰出委托个人姜**回收综合利用;发泡废料企业自身回用于发泡;破损(润滑油、黑白料)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司主要采取了合理布置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 |
原环评发泡废气经密闭抽气+UV光催化+****设备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发泡废气经密闭抽气+****设备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防治措施有所强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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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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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 2024年7月24-25日本项目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pH值范围、氨氮、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和石油类最高日均值浓度分别为7.8~8.0、29.8mg/L、190mg/L、41mg/L、0.794mg/L和0.76mg/L。除pH值外,均值浓度分别为29.3mg/L、181mg/L、38mg/L、0.766mg/L和0.74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DA001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指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指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 本项目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抽气+****设备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DA001生产废气处理设施进口所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均值为31.7mg/m3;非甲烷总烃均值排放速率为5.04×10-2kg/h。 DA001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所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浓度均值分别为4.52mg/m3、349(无量纲);非甲烷总烃均值排放速率为7.59×10-3kg/h,该排气筒高度为15米。 | |
2 | 生产车间门口外1米的VOCs无组织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 车间 | 厂房一车间门口外1米VOCs无组织排放(1h平均浓度值)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1.20mg/m3 | |
3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非甲烷总烃指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指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的要求;臭气浓度指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及表2标准。 | 围墙、厂界 |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1.36mg/m3,颗粒物最高浓度为430μg/m3,臭气浓度均<10(无量纲)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所述3类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 厂界围墙、绿化 | 本项目厂区四周厂界2024年7月24~25日各测点所测昼间最高噪声值64.0dB(A);夜间最高噪声值52.4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一般物料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发泡废料由企业自身回用于发泡利用处置,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由危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安全处置。 | 公司在产品仓库设有专门危废暂存库,总面积约3平方米,分别存放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地面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并设置了金属托盘,出入口有门,门上锁,设置了分类存放区及相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 一般物料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粉尘灰委托个人姜**回收综合利用;发泡废料企业自身回用于发泡;破损(润滑油、黑白料)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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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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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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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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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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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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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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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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