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装修项目结果公示
****受****的委托,就********中心装修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的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中心装修项目
2、项目编号: ****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中心装修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质量要求:合格。
4、工 期:60日历天
三、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于2024年11月15日本公告在《招标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11月29日
评标地点:**市**县**路与永明路交叉口东150米**
评标委员会成员: 苗亚平、郭永超、朱艳品
五、评审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公司
最终报价:492000.00元
工 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地 址:**省**市**县**镇亿联万洋4号楼二楼208号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最终报价:493800.00元
工 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地 址:**省**市**县平宝路**59号
第三成交候选人:**新豪****公司
最终报价:494000.00元
工 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地 址:**省**市**县**镇南大街10号
六、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在《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66****7618
地 址:**省**县**鎮东大街150号
2、代理公司:****
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187****8815
联系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绿地**会9号楼20层2001号
2024年11月29日
本项目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2024年12月02日),各有关投标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