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FJ项目
发布日期: 2024-11-30 16:03:09.0
联系人: 步青金
联系电话: 132****5264
截止时间: 2024-12-03 16:30:00.0
FJ项目外窗工程劳务分包
询比价公告
服务名称:FJ项目外窗工程劳务分包
采购单位:FJ项目
采购编号:BXGJ/SDJN/FW/2024/002
编制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在《兵团十一师集采平台》上发布。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在兵团十一师集采平台备选库的机构;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满足,若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文件要求,按无效处理。所有文件资料应是有效、清晰。复印件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无效,原件备查。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服务内容
1、项目招标范围建设地点:FJ项目。
本次招标项目外窗工程劳务分包范围:FJ项目南区外窗基层处理、安装调试劳务工程从施工到交工的所有工作内容,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实际以发生并且认定的工程量为准。
2、招标的范围和内容
FJ项目外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图纸范围内FJ项目南区外窗工程从施工到交工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含施工准备、外框安装、运输、装卸、基层处理、打胶、校正调试以及垃圾清运、验收、安全文明、保修期的修复等工作。
(四)报价及期限
1、招标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为含税全费用单价, 自行组价。工程量的结算方式为:实际完成并认定的工程量且不超预算量;清单单价(最终合同价)×清单工程量(实际完成并认定的清单工程量且不超预算量)作为结算价。本次报价不得超过80.98万元。
2、计价原则: 在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其清单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包含的费用,目前本工程施工建设发生的相关定额和文件主要为:
(1)《**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2)《**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3)《**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4)《**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5)现行部门、地方政府颁布的与本工程相关的文件;(6)清单计价采用GB50500-2013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包括工程量计算规范
3、工程进度款支付及方式:采用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所产生费用分包单位自行承担)、现金转账等方式支付。双方按劳务分包工程进度结算并出具任务结算书,分包人根据双方按劳务分包工程进度当期全额结算计价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承包方挂账。
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月初按照结算单支付上月经承包人审核已完工程量的80%;本项目工程完工各方验收后付款合同总价的90%,总包方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完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3%质保金待最终审计结算完缺陷责任期满后按规定无息退还。
招标方可****劳务队工资,由农民工工资专户结算工人工资费用,****劳务队伍负担,如果采用不开票法,则按照所结投标含税计量总额下浮5%结算,即最终结算额=含税结算额*95%。
4、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五)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
2、报价单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务资质证书及其他可证明的材料。
所有文件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同时复印件须注明“与 原件一致”。
(六)报价资料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xx月 xx 日 xx 时 00 分,纸质版提交地点为FJ项目。
2、电子版报价文件必须上传至《兵团十一师集采平台》。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资料,按无效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FJ项目
地址:FJ项目
联系人:步先生
电话:132****5264
邮箱: ****@qq.com
附件:FJ项目外窗工程劳务分包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及报价单、FJ项目外窗工程劳务报价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