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长治中煤五建低效无效物资一批(资产包6)转让公告
12月2日**中煤五建低效无效物资一批(资产包6)转让公告
项目类型:挂牌-公告 | 所属行业:其他物资 |
所在区域:**-**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2024-12-02 | 发布时间:2024-11-23 |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110********500 |
开户银行 ****营业部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低效无效物资一批(资产包6) |
资产类型 其他 |
标的所在地 **省 **市 **区 |
资产简介 包括彩板房、会议桌、椅子、空调。 |
资产清单 |
标的资产是否涉及抵押 否 |
评估机构 **卓信****公司 |
评估基准日 2023-06-30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2024-05-17 |
评估值(元) 86300 |
账面价值(元) 业务无法提供 |
交易条件
是否有保留价 否 |
是否允许起拍价报价 是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2024-11-22 23:59:59 |
交易条件 1.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 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资产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2.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截止日前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优先用于补偿各相关方应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受让方未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2)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3)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4.受让方须在转让方内部流程履行完毕,具备签约条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本项目交易双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成交金额2%的交易服务费。 5.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承诺以下事项:(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均以踏勘时实物现状进行后续交割。由于标的所涉及的部分资产实物目前位于第三方处或矿井下保管,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示期间应前往资产所在地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综合考量后期清运成本后参与报名,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2)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3)同意**产权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4)受让方自备或委托第三方运输本标的资产的车辆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在转让方处作业(包括装卸及运输等),应遵守转让方环境、安全等方面的相关管理规定,转让方有权依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受让方进行处罚,由此导致的安全责任或其他责任由受让方承担。(5)受让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实施清运,清运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及其后果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须确保标的存储地点临近设备设施、房屋建筑物等不受损害,发生侵害转让方权益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6)受让方须自行负担现场协调、住宿、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接受转让方组织的安全培训,清运工作时间为30个工作日,若受让方未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清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7)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受让应符合的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要求的资质、条件和限制等,若受让方因环保、安全、资质等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且受到相关部门处罚,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完全承担。受让方须对转让方以及安全、环保监管部门依法合规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8)标的资产作为废旧物资进行转让,若受让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等不恰当行为产生的安全、产权等纠纷,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
项目咨询与看样
联系人 李峰 |
联系电话 133****7816 |
资产存放地点 **省**市**区 |
项目实地看样时间 与转让方预约确认。 |
看样要求 与转让方预约确认。 |
资产交割安排
其他安排
与转让方预约确认。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是否由**产权组织签订合同 否 |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标的无材质单、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文件,标的数量和质量均以实际现状为准,资产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承担瑕疵担保,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意向受让方必须到场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移交时以现场踏勘时实物资产现状为准。受让方在使用、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一切的责任及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转让方在标的挂牌转让期间内安排一次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须提前电话预约,联系人:栗经理 ,联系方式:159****1198 。资产交接时,涉及到的交割细节由转让方制定。 3、本项目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受让方必须承担额外的增值税税款(税率13%),并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时将税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
监管机构属地(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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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rade.****.cn/small-commodity-view/project/formal-detail?id=cd2cbe43737b4d0391bd653731eb08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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