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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11-29 | 发布机构: | ****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10000吨磷酸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803
电子邮箱:lzhbfjxkk@zb.****.cn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 |
1 | 年产10000吨磷酸钙技改项目 | 淄****工业园07-C-012 | **** | ******公司 | 该项目位于淄****工业园07-C-012,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不新增用地。依托现有的回转炉、烘干炉等设备,并新增自动上料机、自动包装机等设备。项目在减少现有产品氧化钛、氧化锌的产能基础上,增加磷酸钙产品。磷酸钙来自**京****公司B4工厂污泥,不含重金属等成分,属于一般固废,通过回转炉、烘干炉焙烧、烘干达到相应含水率要求下,进行研磨成产品。项目建成后现有产品氧化锌、氧化钛各减少5000吨产能、新增磷酸钙产品产能10000吨,总计15000吨产品产能不变(氧化锌5000吨/年、氧化钛5000吨/年、磷酸钙10000吨/年)。 |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干净、整洁。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项目研磨(1#、2#研磨机)、混料、包装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外排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其他建材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研磨(3#、4#研磨机)粉尘、烘干粉尘(2#烘干炉)和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2)排放,投料、烘干粉尘(1#烘干炉)、焙烧工序产生的粉尘和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利用现有旋风除尘+喷淋塔+湿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2)排放。外排颗粒物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其他建材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按固体废物 减量化、**化、无害化 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其他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