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费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采购单位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心、****中心公证费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 | 公证费 |
项目类型 | 认证服务类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 从贷款公证业务本身的特点来看。金融机构和借款****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事项一般分为两个阶段:1.出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书》(针对借款行为发生及借款合同签订的公证);2.基于之前办理过借款合同公证的原始证据及债务人签订的承诺,为债权人的债权主张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针对贷款发生不良时及债权人提交的执行申请时,配合债权人收回债权出具的执行证书公证)。这是同一笔业务的两个先后阶段,第二阶段公证是在第一阶段公证的前提之下,第二阶段公证发生的条件是此笔贷款出现不良并且我行作为债权人提交了执行申请。所以,债权人申请执行时,是要找原来为该笔贷****公证处来出具执行证书的,这是必要条件,****公证处是不受理的,因为没有做第一阶段的公证,不对客户公证事项负责。即某笔贷款合同的公证如果由A公证处办理,那么该笔贷款出现不良需要出具《执行证书》时也必须由A公证处办理,这是一项业务的两个阶段,业务办理具有不可替代性,****公证处供应商采购,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适用情形(单一来源理由第2项: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不能向其他供应商采购)。 如果采用竞争性谈判,入选的供应商无法****公证处做过第一阶段赋强公证的贷款合同做第二阶段的执行公证,对我行来说,无法做第二阶段的执行公证,那么第一阶段的赋强公证没有任何意义。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维****公证处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 ****:**市**南路21号华东商务大厦16楼 **维****公证处:**市**路19号华业大厦六楼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5日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姓名:张文静 联系电话:0994-****937 电子邮箱:zhangwenjing1.xj |
异议受理 | 采前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联系人电子邮箱提出,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