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锦运铁路****公司**七师胡镇铁路专用线****开发区铁河路专用线)
发布日期: 2024-11-30 22:25:06.0
联系人: 安乐
联系电话: 153****6870
截止时间: 2024-12-06 12:00:00.0
****承建的**锦运铁路****公司****开发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施工,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轨道工程材料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材料设备供应商,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制造商、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
2.1 项目名称:**锦运铁路****公司****开发区铁路专用线
2.2 项目地址:**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三零团境内
2.3 本次招标范围如下: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材料清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必须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名录库内。
2、投标单位必须是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新证件)、开户许可证等证件并能提供原件;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公司无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记录。
4、投标书必须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2 月 1日至2024年 12 月 5日(**时间,具体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发布为准)至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领取招标文件。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伍佰元整,我单位只提供收据)。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中标后转****银行转账形式交纳;投标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备注栏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保证金****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按弃权处理,不予评标。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账 号:650********050002265;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00487。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2 月 6日 12 时 00 分(**时间,具体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发布为准),地点为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线上。
2、投标人在投****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投标过程中若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相同(报名、签收、投标任意一个),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将列入黑名单、没收投标保证金;黑名单、超限价、有围标嫌疑、不响应招标文件等情况做废标处理;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开启二次谈判的,可开启二次谈判。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路113号
电子邮箱:****@qq.com
联 系 人:安乐
联系电话:176****3167
日 期: 2024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