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国用(2014)第1011-3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
**市国用(2014)第1011-3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
土壤污染可以直接影响人类的健康。污染物会随着食物链进入人体,并在人体内累积,从而导致身体健康指数逐渐下降。因为土壤污染具有隐藏性和潜伏性,人们没办法感知,因此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是重要的且是必须的。 **市国用(2014)第1011-37号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省德宏州**市姐告**侧、弄喊街西侧,****酒店的斜对面。地块北侧为弄喊一社的奘房,东侧为弄喊一社,西侧、南侧为国门大道,地块用地面积为241.7m2,地块中心坐标点为:东经97°52′07″,北纬23°59′20″。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勘查可知,本项目调查的**市国用(2014)第1011-37号地块(其他商服用地(B2),地块面积合计为241.7平方米)与紧邻的**市国用(2014)第1011-38号地块(城镇住宅用地(R),地块面积合计为260平方米)原同为私人李继芬所有,考虑建设用地面积过小,用地性质不统一,难以整体开发建设等情况,******局于2022年01月组织编制《**市****、38号地块(私人李继芬)用地性质调整及地块合并论证报告》,拟对以上两个地块进行调整合并,统一调整合并为城镇住宅用地(R)。调整合并的地块于2021年出让给岳家志,由于疫情原因于2023年进行过户,用于商住楼建设。 参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规定以及《**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指南(试行)》中“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监测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市国用(2014)第1011-37号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其他商服用地(B2),地块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R)。因此,参照《**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指南(试行)》等相关标准,本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目前商住楼主体已基本建设,施工作业改变了项目用地原地貌,但前期未对用地范围内的土壤状况进行调查,存在土壤环境污染的不确定性。 为此, ******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2023年4月受岳家志委托,对其位于**省德宏州**市瑞京路西侧,宗地编号为****号地块进行土壤环境第一阶段调查工作。我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对相关知情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进行了调查访问,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国家相关技术导则制定地块调查方案,结合调查结果编制完成《**市国用(2014)第1011-3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报告的主要结论包括: (1)地块历史和现状 1)地块2015年以前为农田,主要种植玉米、水稻等农作物; 2)2015年在地块四周建成水泥砖围墙,并在地块的北侧建成一简易水泥砖房(砖房仅东南侧占用**市国用(2014)第1011-37号地块,其余部分位于**市国用(2014)第1011-38号地块内),该砖房用于短期临时居住,随后地块场地及砖房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3)地块内简易砖房及围墙于2022年进行了拆除,并开展地勘及商住楼建设工作。现阶段,地块区域楼房主体结构为完工状态,正处于装修阶段,现场未发现土壤污染痕迹。 (2)敏感目标:地块周边敏感目标主要包括村庄、酒店、珠宝交易市场及物流仓储区等。 (3)工业企业: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无“6+1”行业企业分布,调查地块内及周边500m范围内没有生产型的工业企业存在,周边主要为村庄、小区、酒店和物流仓库。 (4)资料收集:本次调查收集到主要资料有: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地清单、测绘单位有关地块边界、拐点资料、地块****政府相关批文。具体有:《**市****、38号地块(私人李继芬)用地性质调整及地块合并论证报告》、《李继芬商住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阶段)》、地块土地不动产权证(云(2023)**市不动产权第****031号)、住宅楼勘察设计资料(建筑、结构设计图纸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等。 (5)人员访谈:本次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8份。通过对地块调查问卷的统计汇总可知,地块内历史无工业企业,无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危险废物堆放,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和处置情况,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无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其他环境污染事件。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4.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没有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项目地块周边相邻区域未对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2日 报告查阅联系单位:******公司 联系人:田海金 电话:152****2019 通讯地址:**省****天融域一期6栋6-5号商铺二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