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和瑞路地块)场调
****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和瑞路地块)场调
项目名称:****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和瑞路地块)(自编号****、AB****009、AB****002、AB****006、AB****014) 地块调查面积:16395m2 地块位置:**市**区人和镇和瑞路,处于**区与**区交界处,北临雅新大道、南靠矮岗排渠(雅瑶涌)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内主要为农用地和少量工业 地块用地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公司 采样、检测分析单位:******公司 土壤钻探和成井单位:普罗(广****公司 调查缘由:地块主要为农用地,涉及部分工业,用途拟申请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变更前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9月-2023年5月,调查单位接受土地使用权人委托后即开始收集资料,对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踏勘。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可知调查地块历史沿革如下:1)1984年前,调查地块为水稻田、水塘;2)1984年-1990年,1984年其中AB****006地块****养猪场(规模为100-200头),建筑物为一排单层猪舍,其他区域为农用地、水塘;3)1991年-2003年,其中1991年AB****006****猪场改建为腐竹厂,腐竹厂扩建后占用AB****002地块少量区域,AB****014地块内部分区域于2002年作为汽车零配件仓库使用,调查地块其他区域主要为农用地、水塘,农用地主要种植蔬菜、龙眼;4)2003年~2008年,其中AB****006地块内及地块外东北侧水塘于2005年-2006年进行了回填闲置,****学校,其他区域未发生明显变化;5)2009年-2022年,2009年AB****006****小学改迁,此区域作为木质叉车托盘厂及人造革仓库使用至2022年,2014年原水塘回填区域增加了水泥烟道管的宿舍及办公区域并占用地块内少量区域,同年腐竹厂停产改为不锈钢厂使用至2016年,2016****纸箱厂使用,2018年纸箱厂停产后作为塑料件仓库使用,AB****014地块内汽车零配件仓库于2016年后空置,2016年AB****006及AB****002****封条厂,2011年****地块内少量区域涉及玻璃钢仓库宿舍区使用至2022年;2022年目标地块****工厂均停产待拆迁,调查地块其他地块未发生明显变化;6)2022年-2023年,调查地块纳入**机场三期建设,2022年地块内部分构筑物均已拆除,菜田和果园荒置,并于2022年9月对地块内菜田区域进行了清表;7)2023年-至今,调查地块内构筑物均已拆除,地块内部分区域进行了标**整,****地块内少量****停车场,AB****006地块内建设一个钢筋切割区域,目前未投入使用,为后期地块开发建设做准备,地块现处于待开发状态。 第一阶段识别调查表明,目标地块中 AB****006地块内历史上涉及仓库、木质叉车托盘厂、****猪场、腐竹厂、纸箱厂、****封条厂,AB****014地块内涉及汽车零配件仓库,AB****002地块内涉及腐竹厂、仓库等,地块其他区域历史上均为农用地。地块在调查期间处于待开发建设状态,经现场踏勘确认,地块现状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地块范围内未发现有生产车间、储存设施等情况,无生产设施拆迁痕迹;其他土壤裸露区域没有明显污染和腐蚀痕迹,植被生长正常,未发现固废倾倒、填埋和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堆放与贮存、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的区域等情况,即无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三废处理与排放以及泄漏状况,未发现其他污水池、事故池、废物堆放地、各类井等。 相邻及周边地块的现状情况:相邻地块主要为空地、果园、菜地、村庄、道路、河涌,未发现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周边地块存在工业区域,南侧隔雅瑶涌约50m有一处工业聚集区,周边区域与本地块相邻的果园、菜地、村庄、道路、河涌相互隔断,地块周边地表有部分平整痕迹,但未发现固废及垃圾倾倒填埋情况,此区域已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符合第一类用地要求,现处于开发建设状态;地块周边南侧为雅瑶涌,地块与河道之间有围蔽管理。 根据所搜集到的资料分析,调查地块在历史使用阶段部分区域存在工业生产时,可能造成部分区域油品、邻苯二甲酸酯类污染风险,因此主要关注污染物为石油烃、邻苯二甲酸酯类;同时由于地块部分区域于1990年-2022年进行了工业生产,因此为进一步消除前期调查的局限性及了解土壤环境状况,需将地块内历史上涉及工业生产的区域作为重点关注区域进行第二阶段调查,为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资料判断提供更为直观的依据。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时间为2023年5月6日-5月8日、5月19日-5月20日,对地块内进行初步采样调查中钻探和土壤采样,共采集22个土壤点位(AB****002地块布设3个土壤钻孔点位、AB****006地块布设10个土壤钻孔点位、AB****009地块布设3个土壤钻孔点位、****地块布设3个土壤钻孔点位、AB****014地块布设3个土壤钻孔点位),并在场外采集两个对照点DZ1和DZ2,全地块内及场外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107件(不含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为45项指标、pH值、水分和石油烃(C10-C40),部分点位检测邻苯二甲酸酯类。本次调查共在目标地块内布置6个地下水采样点位,井深为6~8m,采集6组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为基本44项指标、pH、浊度、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酯类共53项指标。 根据初步调查检测结果,经统计汇总分析如下: (1)土壤样品 1)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105件土壤样品进行了pH值、水分、重金属(汞、砷、铅、镉、镍、铜、六价铬),所有检出重金属指标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2)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采集的105件土壤样品检测了挥发性有机物(27项)和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其中二氯甲烷、氯仿、1,2-二氯乙烷、甲苯、四氯乙烯5项有检出,其他指标均未检出。3)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采集的105件土壤样品进行了石油烃(C10-C40)检测,所有样品均有检出,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4)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37个土壤样品进行了邻苯二甲酸酯类的检测,其中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有少量检出,邻苯二甲酸二甲酯最大检测浓度为0.13 mg/kg,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最大检测浓度为1.70mg/kg,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最大检测浓度为1.0mg/kg,所有土壤样品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5)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5个土壤样品进行了氟化物的检测,5个样品均有检出,浓度介于448~558mg/kg之间,所有土壤样品均未超过计算出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样品 本次调查共布设6个地下水监测井进行采样分析,共采集6组地下水样品。其中重金属(7项)大部分有检出,挥发性有机物(26项)及半挥发性有机物(10项)均未有检出,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邻苯二甲酸酯类指标中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有检出,邻苯二甲酸二甲酯最大检测浓度为13.2ug/L,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最大检测浓度为3.8ug/L,其余检测项目均未检出。所有地下水样品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水限值、《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限值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常规理化指标浊度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水的限值范围。由于目标地块所在的**市**区周边区域自来水普及,地下水中浊度不存在对影响人体健康的暴露途径,对照《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H,目标地块地下水中超筛选值的指标浊度、pH不属于地块生产相关的有毒有害指标。地下水其他指标均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水质类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结果表明,****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和瑞路地块)(自编号****、AB****009、AB****002、AB****006、AB****014)的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建设用地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水、《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限值要求及基于HJ 25.3推导的风险控制值,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调查评估流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结束。 本地块在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进行开发时,其土壤和地下水不会对未来的暴露受体产生健康风险,该地块可根据其具体规划用途进行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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